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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提示:警惕身边五类场所可能成为“爆炸源”
      来源:新华网  胡靖国 刘翔霄   2007年11月19日 08时4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 
 “爆炸源”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太原市公安部门日前侦破一起因非法加工雷管造成5人死亡的特大爆炸案。公安部门提示,日常生活中出现以下可疑情况时,居民一定要高度警惕,并迅速向公安机关举报。

  ——出租房屋或周围邻居将民用电改装为三相电源(工业用电),同时配备电动机、煤气炉灶、粉碎机、封口机等工具,还有纸箱、包装袋等;

  ——出租房屋或邻居院内放有大量的柴油、工业用盐、硝酸铵、硝酸钙、硝酸钾、硝酸钠、氯酸钾、高氯酸钾、氯酸铵;

  ——出租房屋或邻近地段有长300毫米、直径30毫米、用107胶等纸箱进行包装的黑色蜡制棒状物;

  ——不生产木制品、周围却堆放有许多锯末、谷糠的场所;

  ——一些外来人员打着生产麻油、加工饲料、制作药品等幌子,租用厂房、仓库、塑料大棚和民房等场所。 

  公安部门提示,在将空闲房屋、大棚、厂房等进行出租时,不要租给无身份证、无营业执照而从事生产经营和存储物品的人。即便对方持有证件,也需要到当地派出所进行登记,并时刻关注其生产经营项目是否合法。一旦发现出现上述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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