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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给了业委会合法“身份”
来源:青传媒
2007年11月20日 09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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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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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因为没有合法身份,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运作起来一直很尴尬。今后,郑州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将有“权”有“钱”,因为政府明确赋予它们合法“身份”。
昨日,郑州市政府下发《郑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指导规则》),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业委会备案后可拥有印章
以前,业主委员会的尴尬是在法律上主体资格不明确,严格来说,跟物业公司签合同的资格都不具备。对此,《指导规则》给出了明确答案:业主大会由同一个物业治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是业主集体行使权力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委会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要到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治理部门备案。业委会出现变动,也要在15日内上报变更情况。拿着备案证实,业委会可以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印章也要报县(市、区)房地产治理部门备案,业委会还要制定印章使用、治理规定。
全体业主承担业委会经费
业委会经费哪里来?全体业主出。而且,这笔钱是要专门用于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活动经费,不能冲抵物业费,也不能占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指导规则》规定业主大会、业委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委员补贴的发放情况,应该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治理区域内指定的地点公示。业委会每届届满都得进行财务审计,审计结果要在小区内公示。
业委会应由3至11人组成
《指导规则》对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成立条件、成立程序、运行规则等也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商品房出售并交付使用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达50%以上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差额选举出业委会成员,差额比例不能低于20%。业委会由3~11人的单数组成,每届任期3年。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每年至少1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假如违反法律、法规,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治理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假如决定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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