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撤地设市10年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谐创建工作迎来收获季节,从2006年至今,曲靖中院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教育培训、调研工作、司法统计、司法辅助技术先进单位等荣誉,同时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和全国老年维权岗两项国家级荣誉,今年3月被云南省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近日又被省高院推荐为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先进集体。
执行:彰显司法关怀
早在2001年6月,初到曲靖中院任代院长的杨照民看着一封封反映执行工作的材料,心情异常沉重的他仿佛看到了一封封信后那一双双充满期盼的眼睛。“不能再让当事人到处跑了。”杨照民在心头暗暗下了决心,这也随后成为他在全院大会、小会上的“口头禅”。随后通过深入调研,中院党组决定下大力气卸桎梏盘活执行工作,设立执行局,推行执行机构改革,理顺并明确法院内设机构行政职级,及时将一批年富力强、爱岗敬业的新鲜血液注入到全市执行队伍,同时广泛开展“为谁执行”主题教育活动,出台执行业务目标考核到个人、奖惩到个人的系列制度。开展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在采取悬赏执行、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的同时,整合全市执行力量,以县市为单位进行全面集中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克服和杜绝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及不正当的行政干预。据不完全统计,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不到2个月的时间,该院就执结积案491件,兑现案款1亿多元。
与此同时,曲靖市委市政府给予法院执行最大的关心和支持:市委为加强人民法院与各协助执行单位之间的协作和联动,明确将执行工作纳入一年一度的社会治安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同时人大连续两年开展专项评议,执行“问题案件”承办人专题向人大汇报,代表面对面为法院“支招”和专项评议剖析法院执行难等,支持和促进法院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司法保障:和谐司法渐入佳境
曲靖中院坚持重心下移方针,全面强化人民法庭保障农村和谐稳定的前沿一线作用。该院增设涉诉信访复查办公室,坚持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开通院长热线电话等方便当事人来信来访和投诉申诉,确保人民群众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工作中,落实诉讼“两便”原则,在法庭现场办理立案手续,对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则通过电话预约或登门服务的方式受理告诉;对各类简易案件坚持“快”字当头,尽量做到即收即审、即调即结;在法庭辖区设立流动法庭、假日法庭、车载法庭,在偏远山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法官适应农时,走出法庭,携卷下乡,巡回办案,以减轻群众诉累。
在曲靖采访时,曲靖中院和辖区9个基层法院的审判大楼特别引人瞩目。从一幢拥挤狭窄不足2000平方米的小楼到如今占地35亩、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的中院审判法庭投入使用,同时仅仅不到三年时间,辖区9个基层法院一幢幢气势恢宏、设施配套的8个新审判法庭和1个立案大厅就在地处西部山区的曲靖纷纷拔地而起。同时,曲靖法院多方筹集资金购置审判业务用车113辆、电脑438台、局域网络系统10套、标准档案设备10套及安检系统、速录机、摄像机、电子装订机等一大批现代化办公设备装备,还为全市9个基层法院争取到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建设补助专款12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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