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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劳工权利还需政府积极作为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7年11月22日 16时1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劳工权利”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深圳华为7000人辞职事件余波未平,资方的做法却正被广泛效仿。日前,惠州汇利日用品公司和广州环球帽制品公司接连爆出类似案例,千余员工被迫中止原有的劳动合约。似曾相识的是,新合同都将以往工龄清零计算,甚至变更用工性质,不惮以临时工等名义推卸企业责任。更为恶劣的是,该新合同是单方面强制推行的,员工一旦

拒绝则面临被辞退的危险。事件经报道以后,昨日,广州市劳动局、萝岗区劳动局等部门赶赴环球帽制品有限公司,责令该公司恢复被迫签订新劳务合同的207名员工的原劳动合同。

  资方抹煞工龄的用心当不难猜测,而官方的迅速介入则令人欣慰。恢复旧劳动合同的207名员工为“首次通过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了权益”欣喜不已。但直到截稿时止,惠州汇利日用品公司的劳务纠纷尚未获得解决。

  相较华为公司的丰厚补偿与劳资协议,最近这两家让员工先辞职后上岗的企业不准备付出任何额外代价。一份新协议摆在那里,不让员工详查,只许排队签字,禁止发问、拒绝解释。广州的那家港资公司做得更干脆,资方计划在新合同法实施之前将员工“打包”售出,全部变成劳务用工,从而甩掉合同工相应的财务支出,避免对员工正当权益的保障之责。如果说,华为尚能用高额补偿费获得些微赞许,惠州广州两公司的做法就不仅缺乏有说服力的法律凭据,更将自身置于道德的洼地上。

  当然,这些公司所采取的非常之策并未违法,只是因为有了新劳动合同法的参照,以及新法对劳工权益的偏爱才显得异常唐突。若推及动辄以万千计的底层工人,两家不无势利的公司作为更具有代表性。其实,在华为和沃尔玛中国裁员风波中,资方对新法的误解及仓促应对都被剖析,方方面面的评判都很清晰。新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常凯认为,新法早已预料到会出现如此局面,资方的做法有程序上的纰漏实质上也毫无必要。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在调查华为事件后,更是明确澄清:先辞职后上岗仍然算是连续工龄。可尽管这样,为防止与员工签订无限期合同,资方依旧泯灭不了将工龄“归零”的冲动。

  众声喧哗,无论怎样劝慰资方新法不可怕,规避举动或是无用功,可现实的冲突还是存在并彰显出来。即便有论者讥讽资方的恐惧是为虚妄的强迫症,不过新法的确为劳工权益的自卫提供了武器。虽然劳工积弱的情形未得到根本扭转,劳动违法成本一如既往地低下,政府公权力的介入依旧遮遮掩掩,但新劳动合同法为劳工制造了新的权利屏障。不可否认屏障有被冷落的时候,可一旦资方发起主动攻击,国家足可在法律框架内判定守法与违法,社会也能拿它来衡量资方侵袭的程度。

  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及至实施有时间差,这为资方的规避行动提供了机会。企业自认为必须要对可能出现的不利状况作安排,劳工则在资方的未来防卫筹措中损失良多,政府监管力量仅在立场上支持劳工维护新法远远不够。此次广州市有关部门迅速介入事件,可以视为对资方规避新法行为的积极应对,但典型易树,众犯难责,从一个更广泛的领域内考量,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际,围绕新游戏规则展开的劳资博弈才刚刚开始。

  据最新消息,新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将在年底前出台,届时“将堵住劳务派遣漏洞”。不过,将众多希望悉数寄托在司法解释上太不现实。政府在这一问题上亟需全面地理解新法的价值取向,在完善技术程序的同时,巩固新法的框架。如此,实则上是将诸多老话题提升至新的法律关系中来解决。劳资自治目前仍旧是一种理想,而在前者虚弱后者步步进逼的态势下,公权力的重心当有所选择。

  从两地劳资纠纷的经验看,强制抹消工龄的工人习惯于冲向劳动部门而不是街头讨说法。这说明劳工在屡受资方打压时并未丧失对政府的信心。而有关部门此次有效作为也堪称及时,但应该看到,对偶发事件的被动救济无法改变劳资力量失衡的基本现实,放眼长远,政府理应着眼于解放更多的劳工权利,培育劳工群体依靠工会组织与资方谈判议价的能力。新法恰好提供了时机和切入口,显然,拓展劳工的权利空间就等于给政府消弭劳资冲突增加时间。所谓资方的归资方,劳工的归劳工。这不仅仅是新法的责任,也是有待完成的国家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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