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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加大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的建设
      来源:环保总局网站  张黎   2007年11月26日 14时28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饮用水源”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为科学制定全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国家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和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11月22~23日,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简称《饮用水环保规划》)及《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简称《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专家审查会,钱易、刘昌明、金鉴明、刘鸿亮、袁道先等多位院士和教授组成专家组对两规划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评议。

  《饮用水环保规划》依据全国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制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与监管能力建设规划。按照近期规划目标的要求,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重点解决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水质不达标水源地及非重点城市的重污染水源地的环境问题,重点解决一级保护区生活污染问题。结合目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全国12.34万平方公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的划分;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设立隔离防护设施,加大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的建设;在123个河流型水源地和242个湖库型水源地滨水带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强化61个湖库型水源地的生物净化能力等。同时,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的建设,完善提升现有水源地的环境监测能力。

  《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则针对我国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的现状,对未来15年我国在地下水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地下水监测体系、地下水预警应急体系、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体系及污染防治监管能力的建设进行了详细规划。按照规划,具体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整治工程和生态整治工程,全面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保证地下水和地下水水源地的供水安全和环境安全;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测与信息系统网络,制定地下水污染预警与应急体系,加大污染防治监管能力的建设。

  与会专家与规划编制组经过充分讨论与交流,一致认为,上述两规划的编制建立健全了我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政策规范,构建了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技术与管理体系。规划的实施将全面提升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对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下降趋势的遏制将发挥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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