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司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北京: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
·中国缺陷产品召回条例已完成...
·中组部、人事部印发《公务员...
·人大法工委就交通事故赔偿听...
·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征求意见即...
·07司考分数线为360分 ...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绕不开三...
·三部门酝酿征收尾气排放税 ...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最高检、最高法提出改革司法...
·司法部公布2007年国家司...
·辽宁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
·司法行政徽章启用(图)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河南省第二所女子监狱通过初...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二...
·肖扬:不以司法效率换调解率
 
 — 新法速递 ———————
·沈阳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
·吉林省行政问责暂行办法
·宁波市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办...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我国启动法制宣传周活动 吴邦国作出批示
      来源:中新网   2007年11月27日 09时1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法制宣传”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在现行宪法颁布25周年和第七个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周活动今天启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出重要批示。   吴邦国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要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与他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学会依法调解矛盾和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过程,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广东省高院:城乡“同命不同价”暂不会改变
·上海:远程审判 开庭于屏幕之中 审判于百里之外
·内蒙古宁城县法院对逃债的“老赖”曝光悬赏执行
·司法对劳教的“迂回”:是智慧还是尴尬?
·深圳启动“2·4”法制宣传活动
·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果
·江苏: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强调法制日报主阵地作用
·浙江省司法厅:用足用好《法制日报》宣传主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