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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严禁学校组织未满16周岁学生实习
来源:新华网 刘云伶
2007年11月29日 08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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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教科文体
“
学生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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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实习工作,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山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严禁学校组织未满16周岁的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且实习学生每天顶岗实习不得超过8小时。
文件规定,学校组织实习的对象,必须是已满16周岁并取得职业学校学籍、身体健康的学生,严禁学校组织未满16周岁的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
同时要求,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
《管理办法》提出,实习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中职学校学生实习提供相应的人员、场地、设施等方面的条件支持,为学生支付合理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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