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律评论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公安部连发四条防骗警方提示
·
统计局总经济师:明年物价水...
·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2...
·
个税法修正案将审议 专家建...
·
司法部将出台法援服务标准 ...
·
国有资产法、食品安全法、社...
·
商务部《对外贸易促进办法》...
·
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
— 本周法律评论热点 ———
■
·
新京报:高中生嫖娼后举报:...
·
20余女教师被令作陪,“陪...
·
辩冤白谤的机制
·
中国法院网:“撞伤不如撞死...
·
四川新闻网:杨代莉案告破,...
·
红网:7旬女贪受审撕裂多少...
·
华商报:法官也上访,还怎么...
·
四川在线:两个县委书记丢官...
更多法律评论动态>>
— 新法速递 ———————
■
·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
青岛市境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
·
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登记办法
·
淄博市统计条例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前提
·
卖淫嫖娼行为应有限犯罪化
·
反恐刑事立法的几点建议
·
拟议中的欧洲检察院
·
传唤证人责任的分配机制研究
·
民事诉讼证据理念――从证据沿革谈起
·
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新探讨
·
论侦查管辖
·
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司法认定模式研究
·
对商业贿赂概念的再思考
更多理论文章>>
公布央企老总收入,别带着情绪
来源:浙江在线 梁江涛
2007年12月19日 17时28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
央企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近来,央企利润今年将达到1万亿的消息引来社会不同层面的“且喜且忧”,今天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央企利润增长有一部分价格增长的因素,但主要是从加强管理和提高技术上抠出来的。至于公众关心的收入问题,他说,有人曾猜中建公司总经理孙文杰的年薪是200万元、400万元,但他实际只有40万元(税前),目前央企负责人最高的是118万元(税前),今后企业负责人的收入将适时公布。(12月18日法制日报)
适时公布?也就是说,什么时候公布还很难说。为什么要这么说,好像还有些不情愿的弦外之音——因为公众关心央企老总的收入且有这样那样的猜想,所以拟将“适时公布”。至于如何公布,由谁公布,公布的目的是什么,目前还拿不出一个专门的、规范的制度与程序。
毋庸讳言,近年来央企高层高薪、高职务消费以及员工高收入、高福利,遭到社会公众的质疑,始终处在舆论的“风暴尖上”。垄断背景下央企巨额利润结余全部由自己支配,以及科学分配体系、监管机制的缺失,导致某些央企职务消费过高、员工收入增长过快,与普通行业的差距进一步拉大。有的央企一方面上报亏损,申请补贴,另一方面却大手大脚花钱。这一切,公众与舆论怎能不关心,怎能不忧虑?
公众情绪需要理解,需要正视,需要疏导,但不能被忽悠,不能被糊弄。因此,国家相关监管部门要公布央企的收入就得正儿八经的公布,别千呼万唤不出来,琵琶遮面看不清。尤其不能带着情绪公布——公众关注了,就“适时公布”一回;公众猜错了,猜多了,就给一个相差甚远的“实际收入”。那么,这一“实际收入”又来自何处?如果收入数据出自央企的顶头上司——国资委,恐怕其公信力就像煨草鸡与烧良种鸡相比一样会少“一等味”。
鉴于公布央企老总收入的目的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央企运行效率,那么就得掀起老总收入的“盖头”来,就得由超脱的专门部门来核查公布。笔者建议,应通过立规,由审计机关对央企老总的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并公布于众。不仅公布工资表上税前税后的收入,而且更应公布职务消费、公款消费和其他消费性间接收入。只有如此,才能通过监督,强化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预防腐败,逐步消除社会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和谐。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盗窃罪若干问题研究综述
·
论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
律师解答:须警惕租房陷阱 需要及早做出防范
·
外国律师重庆代表处业务收费将实行双轨制
·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
国资委:今后中央企业负责人的收入将适时公布
·
国资委:央企并购重组将以股份制为主 不用划拨制
·
国资委称利用资本市场推进央企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