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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央企老总收入,别带着情绪
      来源:浙江在线  梁江涛   2007年12月19日 17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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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企”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近来,央企利润今年将达到1万亿的消息引来社会不同层面的“且喜且忧”,今天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央企利润增长有一部分价格增长的因素,但主要是从加强管理和提高技术上抠出来的。至于公众关心的收入问题,他说,有人曾猜中建公司总经理孙文杰的年薪是200万元、400万元,但他实际只有40万元(税前),目前央企负责人最高的是118万元(税前),今后企业负责人的收入将适时公布。(12月18日法制日报)

  适时公布?也就是说,什么时候公布还很难说。为什么要这么说,好像还有些不情愿的弦外之音——因为公众关心央企老总的收入且有这样那样的猜想,所以拟将“适时公布”。至于如何公布,由谁公布,公布的目的是什么,目前还拿不出一个专门的、规范的制度与程序。

  毋庸讳言,近年来央企高层高薪、高职务消费以及员工高收入、高福利,遭到社会公众的质疑,始终处在舆论的“风暴尖上”。垄断背景下央企巨额利润结余全部由自己支配,以及科学分配体系、监管机制的缺失,导致某些央企职务消费过高、员工收入增长过快,与普通行业的差距进一步拉大。有的央企一方面上报亏损,申请补贴,另一方面却大手大脚花钱。这一切,公众与舆论怎能不关心,怎能不忧虑?

  公众情绪需要理解,需要正视,需要疏导,但不能被忽悠,不能被糊弄。因此,国家相关监管部门要公布央企的收入就得正儿八经的公布,别千呼万唤不出来,琵琶遮面看不清。尤其不能带着情绪公布——公众关注了,就“适时公布”一回;公众猜错了,猜多了,就给一个相差甚远的“实际收入”。那么,这一“实际收入”又来自何处?如果收入数据出自央企的顶头上司——国资委,恐怕其公信力就像煨草鸡与烧良种鸡相比一样会少“一等味”。

  鉴于公布央企老总收入的目的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央企运行效率,那么就得掀起老总收入的“盖头”来,就得由超脱的专门部门来核查公布。笔者建议,应通过立规,由审计机关对央企老总的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并公布于众。不仅公布工资表上税前税后的收入,而且更应公布职务消费、公款消费和其他消费性间接收入。只有如此,才能通过监督,强化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预防腐败,逐步消除社会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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