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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性执法”何时寿终正寝?
      来源:红网  高福生   2007年12月27日 15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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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复性”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新加坡商人王泉成在福建省安溪县兴建了该县惟一的四星级酒店,开业后县地税局的人多次来吃“霸王餐”,地税局仅去年1-3月份酒店吃住消费18289元;2006年3月15日,地税局局长黄哲源独自一人点了红烧大鲍翅和两个小菜吃掉350元。酒店多次要账反遭执法大检查,被要求补缴税费和罚款187万多,包括“小姐个人所得税”……(11月26日《市场报》)

  近年来,此类“报复性执法”闹剧不时见诸媒体。去年4月,南方某地交通规费征稽处查扣了当地市政维护管理处一辆没有养路费缴讫证的运输车。随后,这个管理处派人强行开走了扣在停车场的车辆,并开来大型挖掘机,到征稽处门口“施工”,致使整个征稽处大院100多户居民家停电,车辆也无法进入征稽处;前不久,安徽省萧县石油公司因该县交警大队不履支付加油费协议,便停止了对交警大队供油。很快,萧县石油公司一部空油罐车被萧县交警大队扣押,要取车需交罚金8万元……

  这次发生在福建安溪的“税霸”逼走外商事件,可说是“报复性执法”的“升级版”。新加坡商人王泉成因不懂“潜规则”,不让吃“霸王餐”,不愿交“糊涂税”,于是便遭到了地税部门的恶意报复。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在安溪县地税局征收的若干税种中,竟匪夷所思的出现了“小姐税”——不管酒店有无“小姐”,都需按照床位数、KTV包间数、桑拿按摩室数,以一定比率来“核定”“小姐”数量,按照每月每名“小姐”340元的额度向酒店征收……

  吃饭就要掏钱,政府部门更应自律,这是侨商王泉成的思维方式。可安溪县的“税霸”却不是这样想的——我们到你的酒店吃饭喝酒,那是给你面子,是抬举你。吃“霸王餐”又如何?经常吃鲍鱼又如何?一顿午餐干掉7502元又如何?你“识趣”点,我们在收税时“关照”一下不就扯平了?可你王老板却“思维僵化”、“不开窍”,还把我们这点“小事”整得家喻户晓,不让你吃点苦头你怎知道我们的厉害?国家的税收,竟成了“税霸”要挟企业的筹码,其霸气、匪气、狂傲之气可见一斑。

  事实上,安溪“税霸”的这种想法,在其它一些执法单位或执法人员身上也多有体现。现实生活中,不少公权部门在单位或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或者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出于报复的目的,披着正义的“外衣”,以“公正执法”为幌子,不论执法对象是否违法,也要借助“查税”、“查费”、“查账”、“查证”、“查假”等貌似合法的执法手段来查找执法对象的“茬子”,甚至不惜“挖地三尺”查找蛛丝马迹,不找出“问题”誓不罢休。尽管一些报复性执法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查处了违法现象,但却与正义目标相距甚远——执法不公。

  “报复性执法”的社会危害性甚大,特别是对于没有问题的执法对象而言,经过“问话”、“传唤”、“搜查”等折腾,势必给无辜的执法对象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在当前国情下,遏止“报复性执法”,需要从教育、监督层面努力,需要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需要执法对象在知法守法之下,敢于并善于运用国家法律保护自身的权益。更重要的是,是要加强对强权的制约。如此,“税霸”逼走外商的新闻才会淡出公众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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