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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试行律师办理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来源:生命时报 观思轩
2007年12月28日 13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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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律师队伍执业行为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行政服务质量,连云港市灌南县司法局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律师办理有重大影响案件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对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有影响重大案件实行报告的范围、程序、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建立办理重大影响案件事前报告、事中督办、事后评析制度。
凡是在接受拟作无罪、改变定性辩护的刑事案件,涉黑恶性案件,涉及敏感性问题的案件,涉及关系社会稳定、矛盾冲突复杂的群体性案件,涉及维权案件和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案件时,都应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县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县局刑事辩护指导小组集体会审,下达批复通知书后方可接受委托,分类建立详实案情过程台账。县局还成立领导小组,抽调有丰富办案经验的6名律师组成案件审委会,建立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有影响重大案件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责分解到具体人。对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负责任、擅自接受委托不上报、处置不及时,造成负面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承办人员和主要相关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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