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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怎么就“维护懒人”了?
来源:燕赵都市报 郭松民
2007年12月29日 12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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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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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经济搞垮“的原因,不是因为没有自主技术和品牌而在竞争中被击垮,不是因为贫富差距过大以至于内需不振,也不是因为环境不堪重负而崩溃,而仅仅是因为劳动者的权利稍有增加,这倒是一个非常新鲜的说法。 日前,经济学家张五常在其博客发表了题为《新劳动法的困扰》的文章,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新劳动法的经济效应,提出,“无固定期”合同将维护懒人,有可能让“打短工”更普遍,严厉执行新劳动法反而会大幅增加失业率,“把经济搞垮”。博文甫一面世,舆论哗然。(12月24日《新快报》)
“把经济搞垮”的原因,不是因为没有自主技术和品牌而在竞争中被击垮,不是因为贫富差距过大以至于内需不振,也不是因为环境不堪重负而崩溃,而仅仅是因为劳动者的权利稍有增加,这倒是一个非常新鲜的说法。如果这个逻辑可以成立,那欧美发达国家的经济早就该“垮”了,因为类似的规定早在上个世纪就出现在他们的劳动法规中,而我们的近邻日本采用的“终身雇佣制”也并没有妨碍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所以这个“困扰”如果不是故意危言耸听,那就纯属杞人忧天。我这里想请教张教授的问题仅仅是:假如没有“无固定期合同”这样的规定,难道您不怕把老板养成懒人吗?
在新《劳动合同法》中,最引人关注的焦点就是“无固定期合同”。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过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并没有否定老板解雇劳动者的权力,仅仅是增加了解雇时的难度,由此也增加了老板的一些“管理成本”。因为对那些已经获得“无规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要激励起他们的工作热情,老板就不能再靠“不好好干就给我走人”来威胁了,而要靠更平等的态度,更好的工资和福利,以唤起劳动者对企业的认同感。“无固定期合同”对老板的影响,仅此而已。按照张教授的“人没有压力就会变懒”的逻辑,我们可以轻易推导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不实行“无固定期合同”,老板必然会变懒。
无疑,由于可以以解雇相威胁而让员工服服帖帖,所以老板也就没有必要提高管理水平,中国企业就徒有“现代企业制度”之表,但管理水平却一直徘徊在较低的水准上;由于员工没有“无固定期合同”的保护,只能接受低工资,老板无须进行产业升级就可以获得高利润,所以他也就懒得进行产业升级———实际上,近二十多年,我们正是这样一路走来的,这也正是中国经济在高速增长了多年之后,仍然跳不出“打工经济”的窠臼,只能徘徊在国际产业链低端的一个重要原因:廉价而权利受限的劳动者,让老板变懒!
至于张教授说“新劳动法会增加失业率”,这表明他认识的片面性。很显然,因为有“无固定期合同”的保护,劳动者对未来有了稳定的预期,工资也会由于博弈能力的增强而提高,他们的消费就会更加积极、大胆,结果一定是创造更多的需求和更大的市场,为更多的老板提供发展的机会,就业机会也会大大增加。
其实所谓“懒”,无非是劳动者多一点闲暇而已。难道让劳动者有更多的闲暇来安排自己的生活,不是我们发展的目标吗?难道非要让劳动者完全为老板的利润而存在,张教授才不再感到“困扰”吗?有一位打工妹写到:“老板让我们每天早上5点起床,到晚上要工作到11点。我快撑不住了,我担心我会累死在车间里……”(《遇难打工妹书信一束》)这样“经济”也许不会“维护懒人”,但这样的“经济”,还是赶紧“垮”掉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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