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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政策:“重管理”转向“重服务”
      来源:人民网  王比学   2007年12月06日 10时54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流动人口政策”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目睹春运时浩荡的农民工人流,恐怕大家都会认同这样的判断:“我国正经历着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人口流动和迁移。”据统计,目前我国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达1.4亿左右,占全国人口的1/10,而且每年以600万―800万人的速度增长。

  面对这支庞大的队伍,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11月20日,在京召开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会传来消息,近期我国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这意味着从政策上更明确对于流动人口将从“管理控制”转向“服务管理”,强化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成为其中的重要内容。  

  流动人口之家

  “我来就是为你们服务的”

  其实,不仅仅在政策层面,近几年在现实生活中,流动人口享受到的服务也在悄然增加。

  11月26日,湖南省长沙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先进个人、市公安局雨花分局民警王一夫像往常一样,一大早就来到红星大市场。

  “张全富,你暂住证还没办吧。你交5元钱暂住证工本费,我现在就办。”在一南食摊前,王一夫对一名刚来市场经商的外来农民工说。

  “王警官,你说什么?我本来早就想到派出所办暂住证的,这几天生意实在太忙了。”张全富对王一夫的话半信半疑。“你不用跑派出所了。我来就是为你们服务的,以后有什么事,尽管告诉我们民警,我们有义务保护你们的正当权益。”王一夫边说边拿出暂住证。

  “没想到,没想到!过去是你们喊我们到派出所办证,每人每年要交60元暂住费,有时话说得还很难听,现在你们走出派出所现场办证,还只收5元的工本费。”张全富一连说了好几个“没想到”。经王一夫手中办理的事不只是办暂住证,职业介绍、子女就学、法律咨询等大事小事,他都管。市场的外来农民工亲切地称:“王警官是流动的‘流动人口之家’!”

  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的红星和高桥两个大市场是中南五省流动人口最集中的地区,有十几万流动人口。“流动的‘流动人口之家’”的故事几乎天天都在发生。雨花分局局长叶建平说:“流动人口虽然增加了我们的服务和管理的压力,但他们为雨花区创造了大量的财富。对他们既要依法严格管理,更要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服务。”

  这只是全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一个缩影。

  管理服务并重

  体现了四个方面的转变

  早在1995年,中央综治委就出台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虽然提出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维权工作,但在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上还是偏重于管理和控制。而当时的指导思想是“因势利导,宏观调控,加强管理,兴利除弊。”

  对比两份相差12年的文件,区别不仅限于名称增加了“服务”两字且放在“管理”之前,更多的不同体现在指导思想上。“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这些日渐受到认同的理念,有可能成为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的工作方针。有专家分析,这种转变的内在原因就是“以人为本”这一理念的深入人心。

  据介绍,将出台的这个意见体现了四个方面的转变:由社会防范控制为主的治安管理向城市统筹规划、综合服务和管理转变;由过去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的方式向流入地、流出地政府密切协作配合转变;由以户籍人口管理为主向以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为主转变;还将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为主向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社会化服务和管理转变。

  同时,除了原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打击犯罪外,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和流动人口维权等方面,将有可能出台一系列的具体措施。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日前透露,将逐步、有条件地解决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而惠及流动人口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流动人口维权机制则是人们最为期待的内容。

  公共服务体系

  民生措施惠及流动人口

  对于全国各地的流动人口来说,服务的内容已经在各地的探索中不断增加,公共服务体系正在逐渐惠及流动人口。这种服务体现在就业培训、教育、生活等多个方面。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以来,各地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的农村劳动力累计达2.3亿人次。

  有统计显示,2005年全国6―14周岁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流动人口子女达1100多万人。目前,各地普遍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要求,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除鼓励公办中小学扩大招收流动人口子女比例外,一些地方还在流动人口聚居区改建、扩建一批公办学校。

  各地还为外来流动人口提供生活便利,包括:提供优生优育服务;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建造外地员工宿舍;推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2006年以来,各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447万和2903万。

  北京市建立了4000余个“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同时组建了一支1万余人的基层管理员队伍,通过服务站和管理员延伸到社区(村),形成覆盖全市社区(村)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网络。

  流动人口维权

  消除歧视性规定保障公平

  流动人口背井离乡,来到城市就业,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何尊重他们,保障其合法权益,各地也都在探索。对于流动人口来说,消除某些歧视性规定和劳动用工方面的维权需求显得十分迫切。

  取消针对流动人口的暂住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劳动力调节费等不合理收费和限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歧视性就业政策。广东省综治委主任刘玉浦介绍,从2002年起,广东省政府相继取消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费、出租屋治安管理费、流动就业跟踪服务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广州市今年10月1日起连5元的暂住证工本费也取消了。全省取消的收费每年为流动人口减负30亿元左右。

  开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行动,督促企业改善劳动生产作业环境。广东省设立了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工作机制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在全省定期开展打击恶意逃薪专项行动,近两年为115万劳动者追回欠薪19.21亿元。

  一系列的维权活动,不仅使流动人口的权利得到保障,还增强了他们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和归宿感,进而逐步融入当地社会,与当地居民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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