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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法律援助部门五条“绿色通道”助农民工维权
      来源:汕头日报  宋健军 杜桃华 黄馨仪   2007年12月07日 11时08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法律援助”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1至10月,梅州市法律援助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4宗,其中受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伤、死亡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有31宗,占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近三成。

  据了解,今年以来,梅州市法律援助处为农民工维权开通了五条“绿色通道”。一是设立农民工专线电话,由专人负责解答农民工的法律咨询问题。二是实行律师值班首问人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接待工作,由首问责任人为农民工提供咨询、受理、审查一条龙服务。三是为患病和残疾的农民工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的家庭人均月收入195元提高至家庭人均月收入350元,从而让更多农民工得到援助;农民工因追欠工资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还可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五是简化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办事程序,特殊情况下还可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之后再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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