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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援为农民工维权撑起一片天
来源:法制日报 阎志江 袁萍
2007年12月10日 09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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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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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在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进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护权益工作作为重点,既着眼于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又从实际上解决他们的困难,以此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法律讲座让他们明白法律有用
12月4日迎来全国第7个法制宣传日。
贵州省司法厅在“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宣传主题下,重点向农民工倾斜,突出为农民工维权的系列宣传,以完善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和公平正义观念。
2006年荣获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刘小华,在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时发现,有的刑事受害人因赔偿落不到实处,产生以牙还牙的报复心理;不少农民工法律意识比较淡漠,没有证据意识,维权官司特别是劳动赔偿往往因为缺少证据而败诉。因此,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是当务之急。
为此,贵州省开展了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9个市、州、地采取各种形式对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以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他们把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法律六进”工作中。一年多来,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组织的6次送法下乡到基层活动中,都认真开展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为全省深入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起到了带头作用。他们举办了“农民工法律知识讲座”、“农民工维权知识讲座”、“外出务工知识讲座”;开展了“流动人口法律知识培训”、“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农民工法律援助知识培训”等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五五”普法以来,全省各级普法机构开展农民工法律培训(讲座)1300余场次,培训农民工20余万人。
法律援助使他们感到法治的力量
邹某在贵阳市某厂当临时工时发生工伤事故,2006年4月经贵阳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级伤残,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因其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索赔遇到困难。贵阳市云岩区法律援助中心收案后,以雇佣法律关系提起诉讼。在法院的调解下,用工单位答应赔偿邹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7万多元。
王全(化名)因涉嫌犯抢劫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接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函件后,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派出法律援助工作者办理此案。经阅卷和会见被告人,辩护人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省高院遂将此案发回重审。后王全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再次上诉后,辩护人继续提出王全无罪的辩护意见。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上诉人王全无罪。
贵州省的法律援助工作就这样以一个个成功的案例,以全体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辛勤劳动,给数量众多的弱势群体,给农民工撑起了一片蓝天,搭建了法律的保护伞。
法援网络为他们开设绿色通道
如今贵州省已建立了1个省级法律援助中心、9个市(州、地)级法律援助中心、88个县(市、区)级法律援助中心。全省1540个乡镇(街道办)中已有1456个乡镇(街道办)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设立了以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站332个。
六盘水市司法局在清欠中为农民工开设绿色通道,对申请欠薪的农民工实行优先接待、简化程序、快速办理;思南县司法局采取五项措施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一是凡农民工的讨薪案件,不问经济困难与否,一律给予法律援助;二是实行首问负责制;三是特事特办,优先受理;四是注重代理质量和效果;五是积极配合劳动、监察等部门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
据不完全统计,仅2005和2006年两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就接待农民工来访23756人次,办理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工伤纠纷、非法用工赔偿、拖欠工资等各类维权案件4877件,为近6000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追回工资及人身赔偿等费用1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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