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国家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公安部要求坚决铲除黑恶势力
·发改委称明年将上调城市水价...
·四川出台全国首部对外劳务合...
·最高检:多项规定规范侦查监...
·广东阳江市政府否认黑帮保护...
·旅行社条例拟规定胁迫游客购...
·建设部酝酿重新设计我国住房...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可能将大...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表决通...
·律师法修改:律师费应由败诉...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劳...
·三大诉讼法修改均有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
·劳动合同法草案争议再起 ...
·公安部91号令4月1日实施...
·我国将开始修改民事诉讼法
 
 — 新法速递 ———————
·陕西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
·沈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全国生物物...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哈尔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
·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办法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国家拟制订循环经济法并修订水污染防治法
      来源:新华网   2007年12月10日 11时1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循环经济”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2007年首届节能环保高层论坛12月9日北京正式开幕。论坛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国家发改委环资司支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化工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协办。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叶如棠在致开幕词中提出,“2007年是扭转节能减排被动工作的关键之年,要抓好十一五规划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目标落实,特别是重视节能减排长效机制的建立,应着力抓好四个环节。”

  第一继续完善有关节能环保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的节能环保法律体系,应该说基本完备了,当前在立法层面还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加紧制订和修订若干具有重大影响的法律,目前我们正在制订循环经济法和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法,将按照产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的原则,从源头入手,推动节能环保工作,水污染防治法在监督保障机制和处罚措施将力求突破,这两项法律的制定和修订有望在本届任期完成。二是加强与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的建设,为法律的有效实施创造条件,

  第二要强化有关经济环保的财税政策,节能应该主要利用经济手段来推动和支持,没有财政税收政策,信贷手段和市场导向的调整,节能就失去应用手段,目前我国节能财税和价格政策体系不够完备,应该尽快形成以节能为导向的财税价格政策体系和具体措施。对节能投资给予税收优惠使各国普遍采取做法。

  从过去的经验看,美国的燃油税是英国的十分之一,这是2003年。导致结果人油耗是英国的2.6倍,欧洲成品油价格是50%由国家征收价外的税收。这是欧洲一些国家通过税收政策来节约能源的硬手段。遏制能源的过渡消费,促进节能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第三,要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保证政策执行到位。应该逐步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健全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把经济发展指标与环境资源的指标考核结合起来,统一起来把节能环保指标为硬性的约束,把节能环保的指标落实到各级负责人的身上,制订一套适合环境与形势的管理机制,同时加强各级政府执行节能环保工作力度的监督。新修订的节能法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当前关键的是应该把这些规定落实到实处。

  第四,依靠科技进步,推动节能环保,科学技术是推动节能环保稳步发展的支撑力量,要为节能环保的技术进步创造条件,营造宽松的环境,允许尝试和探索,充分调动企业开发技术力量。充分建立以节能环保为导向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支撑体系,完成各项产品标准,行业能耗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公共设备运行标准等等。国家应该考虑,对主要耗能行业和产品实行适度超前的能耗标准,逐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促进企业加快对高效节能产品的研究开发,对传统产业,传统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12月29日,举办2007年中国节能环保高层论坛是一种很好的形式,对推动我国节能环保,节能减排工作,增强全民节能环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离职后私售游戏源代码 征途网络“内贼”被判刑
·秘鲁前总统藤森今日出庭受审
·公安部定《消防标准制修订程序》标准
·不满政府涨工资政策英国警察欲秘密罢工
·循环经济法据透露有望于明年2月前审议通过
·《循环经济法(草案)》若干内容解读
·人大环资委:循环经济立法的五大特征图
·“大棒子”要硬“胡萝卜”要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