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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金东快审民工追薪案 杭州余杭司法救助暖人心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余建华 李蕾俊
2007年12月10日 13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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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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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为178名外地农民工诉请追索金华市跃平皮件有限公司劳动报酬47万余元的案件快速办理了立案、缓交诉讼费和送达手续。
近年来,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多发、案件涉案人数多、影响面广、矛盾易激化、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等情况,金东法院及时设立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维权案件实行立、审、执三优先:优先立案。针对农民工追薪案件原告方多为当地村民或外地打工者,劳动时间与法院正常工作时间存在冲突等情况,该院积极推行便民举措,在案件受理上实行优先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考虑到民工的实际困难,该院简化缓、减、免交诉讼费审批手续,立案时即为农民工办理缓、减、免交手续,实行事后审批;优先审理。在开庭时间的安排上,该院尽量缩短案件送达、移转等非审限用时,尽早安排开庭,同时结合农民工的作息特点,通过由当事人选择或协商确定开庭时间、开设假日法庭等措施,确保劳动诉讼两不误;优先执行。对农民工追薪案件采取优先执行、先予执行等措施,执行中加快对涉案企业的评估、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保证工资款的支付,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慈善总会会议室,8岁的小雨(化名)接过了7000元的执行救助款。
小雨是一名白血病患者,她的父母于2005年4月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小雨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并支付相应比例的医药费。 由于种种原因,父亲未能如期支付小雨的医药费及抚养费,故小雨成了一起抚育费纠纷案件的原告,而被告则是小雨的父亲。在执行过程中,小雨的父亲还是未能拿出全部判决数额。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案件的当事人小雨引起了众多关注。因为小雨的病情特殊,加之母亲没有稳定的工作,一家人生活着实不易。 在各类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生活困难急需救助,按照特定程序、一定比例,可以享受司法救助基金的救助,而小雨便成了这一司法救助体系所惠及的一名申请执行人。 与小雨一样,当天共有11件案件的受害人接受了总计达12.5万元的司法救助款。在11件案件中,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占了7件,另有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3件。此次发放的最高一笔款项为2万元。 拿到救助款项的申请执行人纷纷表示,这笔救助款可谓“及时雨,解了燃眉之急”。而于近日出台的《余杭区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将此司法救助程序制度化,并明确规定对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司法救助。 据悉,《办法》中规定的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的使用,将遵循专款专用、管用分离、小额救助、用时救助和一次性救助五项原则,其救助对象包括刑事案件中因案件未破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乏经济赔偿能力,致受害人或受其赡养、抚养的直系亲属遭受严重的生活困难;因被执行人缺乏履行能力而致申请执行人遭受严重的生活困难;证人、鉴定人因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造成严重生活困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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