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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鼓励城管追游商”是模糊执法
      来源:天山网  李学人   2007年12月10日 14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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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商”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北京市法制办和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就此法令专门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进行说明。“城管执法时遇到商贩逃跑,城管的正确执法行为是什么?”面对媒体提问,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助理韩利表示,对于流动商贩逃跑,他们不鼓励采取追赶的执法方式。(12月5日新京报)

  “不鼓励……”、“不提倡……”、“原则上……”等等,类似这样的官场辞令,大家也许并不陌生,发言人的应答技巧固然让人佩服,但更让人觉得不置可否。

  就拿“不鼓励城管追游商”来说,当巡街城管面对流动商贩时,究竟是追赶,还是不追赶?“不鼓励追赶”的执法尺度的确不太好把持。打游击的流动商贩,其实大都是一些民生窘迫的弱势群体,较之固定商贩,他们的生活往往更加困难,多数商贩为了糊口,才被迫延沿街叫卖。有些游商只所以一见到城管就仓皇逃窜,其原因就是害怕城管没收或者罚款。为了逃避某些城管的暴力执法,多数商贩还是选择了“走为上策”。而面对逃跑的游商,有些城管为了捍卫所谓的“执法尊严”,大都“穷追猛打”。这种执法方式往往容易诱发冲突,有时还会发生其他一些危害路人安全的行为。鉴于上述原因,笔者以为,城管执法时若遇商贩逃跑,执法行为必须明确:不能追赶。如果用“不鼓励追赶”要求城管,似有“默许追赶”或“纵容追赶”之意。

  近些年来,城管暴力执法、商贩抗拒执法的冲突事件只所以时有发生,究其原因,除了执法理念上的缺陷之外,模糊执法也的确惹出了不少祸端。由于模糊执法给执法人员留有很大的伸缩空间,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执法的随意性,使执法的刚性和原则性大打折扣。

  当“不鼓励……”、“不提倡……”、“原则上……”还在成为一种时兴的官场辞令的时候,笔者奉劝那些掌控一方权力的决策者们,还是慎用这些模糊的辞令为好。模糊的辞令让人似是而非,模糊的辞令存在很大的疏漏,模糊的辞令会给执法者留下松动的活口。其实,一切模糊的辞令都是玩弄权术、保全求稳、不负责任的“和稀泥”,都必然带来制度上的混乱和执法上的泛滥。所以,当目前一些执法部门采取各种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的时候,不妨从摒弃这些模糊的官场辞令做起,模糊执法害国害民,实在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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