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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成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调处中心
      来源:中国妇女网   2007年12月11日 09时2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家庭暴力”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近年来,沈阳市妇联在信访工作中发现,家庭暴力案件在个业群体中比较严重。由于个业人员的特殊身份,缺少所处行业有机调控组织网络,针对这种现象,市妇联率先在该市皇姑区个体行业集中的四大市场成立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调处中心站,并向全市推开,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网络延伸至当事人工作的各个领域,这是沈阳市今年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继成立由市妇联承办,政府买单的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后的又一重要举措,是妇女维权工作网络发展延伸的新亮点,它将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网络工作推向社会各个领域,并进一步保证维权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调处中心(站)工作由区妇联进行统一指导,讨论解决重大疑难案件,协调处理问题,为来信来访者提供法律服务。其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接待遭受家庭暴力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登记,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适时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服务。

  二尊重救助对象的人格,对其隐私不能对外泄漏。

  三及时制止并向施暴者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如遇施暴严重者,可通过公安局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协调处理。

  四开展被救助对象的思想和心理抚慰工作,向她们宣传法律,帮助她们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对遭受家庭暴力侵害严重的救助对象,可通过市区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害鉴定中心、家庭暴力验伤中心得到有效治疗、救助和司法保护服务。六是向妇女群众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吸收和发展一批维权志愿者,为她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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