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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称地方处理违规用地需报国土部审核
      来源:中新网   2007年12月11日 13时5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土地房产 
 “违规用地”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今日参加国土部在线访谈时指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其处理要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同意。

  刘明松指出,“百日行动”提出对未批先用土地的,各地首先要分情况,分类提出整体性的处理意见。“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那么在处理的事情上,对法违规用地的,由建筑部门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罚款的要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也深刻处理,应当做出检查的检查,该追究党纪政绩处分的应当予以处分。

  刘明松强调,这些整体性的处理意见,不是地方说了算,而是要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同意,看地方查处违规违法用地上是否做到严肃处理,体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具体处理的情况,在“百日行动”的后期阶段才进一步掌握,现在还在第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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