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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办法》本月20日起施行
来源:京华时报 郭爱娣
2007年12月12日 16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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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国防动员征用私家车,政府将给与补偿。这是北京首次对这一问题进行明确。其中四轮驱动车尤其受到国防动员的“青睐”。昨天,“《北京市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办法》宣传贯彻大会”召开。
《北京市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办法》将从2007年12月20日起施行,将对货车和四轮驱动的客车等民用运力进行登记。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将会同人民武装动员机构,根据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确定预征民用运力,并向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发放统一的预征证书。
征用民用运力时,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将按照征用计划安排,通知被征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因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造成的运载工具和相关设备、设施的损毁、折旧等直接财产损失以及相关操作、保障人员的工资、津贴,依法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偿的,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安排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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