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公安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实...
·我国首个反拐指导文件将出台...
·我国出台《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央行确定第二套房贷款以家庭...
·被安徽省司法厅认定行贿而吊...
·我国首支环境维权志愿律师队...
·三部门解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青年律师生存和发展”问题...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山东省公安厅:学习贯彻十七...
·公安部:4月1日起小车驾照...
·北京刑警首次佩戴CID警帽...
·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 缉拿...
·公安机关将公开招聘警察 部...
·全国公安机关基层执法质量服...
·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警示教育电...
·全国公安民警2007年1月...
 
 — 新法速递 ———————
·吉林省反窃电条例
·宁波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
·商务部产业司关于支持中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0...
·黑龙江省省级生猪活体储备管...
·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北海警方打破“案子不破不见报”惯例通报未破案
      来源:新华网  梁思奇   2007年12月14日 09时2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破案率”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案子不破不见报”是公安机关对案件报道的惯例,12月11日北海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除通报近期侦破的重特大案件外,特别公布了仍未侦破的系列抢劫“摩的”案,希望通过媒体提醒有关从业者加强防范。

  警方通报称,今年9月份以来,北海市区及郊区相继发生10多起抢劫“摩的”案件,犯罪分子以搭车为名诱骗“摩的”司机到偏僻处,与埋伏的同伙持刀抢劫,造成数名“摩的”司机受伤。

  北海市公安局局长周原生说,公安工作应确保群众对治安的知情权,一个时期哪类案件较多,有什么特点,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利于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尽管一些案件尚未侦破,但这类犯罪的公共危害性极大,告知公众能使群众减少受害的可能。

  他同时表示,为了破案需要,公安工作有一定的保密性,但不能因此将公安工作神秘化。“如实向社会通报案情,也是充分相信群众的表现,起到动员社会各方关心和参与治安工作的效果,如果全社会的防范意识提高了,罪犯无机可乘,就能降低发案率。”

  今年以来,北海市公安局注重实施“警务公开”,打造“透明公安”,对于当地造成社会影响的重特大案件或涉警事件都在第一时间举行新闻发布会。11月20日,北海市发生一起电信企业安装宽带人员偷配钥匙入室盗窃,杀害某部门领导家属事件,警方在抓获罪犯的次日即召开新闻发布会,除通报案情外,专门就防范入室侵财犯罪提出了告诫,受到普遍好评。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中央纪委监察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007为中国劳动保障立法年 拨动社会神经
·最高法院部署西部800多基层法院试行法官助理制度
·太原举报重大刑事犯罪:保密、安全、有奖
·北京命案破案率首次突破90% 创22年来新高
·公安机关2006年现行命案破案率达91.4%
·浙江:诸暨市公安机关破获去年全部命案 破案率达100%
·北京杀人案破案率达到87%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