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政府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实...
·
我国首个反拐指导文件将出台...
·
我国出台《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
央行确定第二套房贷款以家庭...
·
被安徽省司法厅认定行贿而吊...
·
我国首支环境维权志愿律师队...
·
三部门解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
“青年律师生存和发展”问题...
— 本周政府动态热点 ———
■
·
中央要求合理确定公务员津贴...
·
国家多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
·
劳动保障部:不签订劳动合同...
·
中纪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
·
信息产业部:手机单向收费将...
·
全国人大:物权法不保护用不...
·
商务部即将出台鼓励进口产品...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署劳动合...
更多政府动态动态>>
— 新法速递 ———————
■
·
吉林省反窃电条例
·
宁波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
·
商务部产业司关于支持中西部...
·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
·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0...
·
黑龙江省省级生猪活体储备管...
·
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WTO后时代外国人的国民待遇――现代国际人权法的核心问题
·
关于“权大于法”的非典型论证――A省司法厅处罚律师案违法问题概览
·
行政问责制对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影响――制度堕距的视角
·
论节约能源法律中的市场化机制
·
侵犯著作权犯罪定罪情节规定的完善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实行行为探析
·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探讨
·
精神安宁权的基础及理由分析
·
等级制与日本法律近代化
·
请求权在民事权利结构中的性质与地位
更多理论文章>>
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今举行 两方代表名单公布
来源:中新网
2007年12月14日 09时4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金融保险
“
交强险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中国保监会定于14日14时30分举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关于上报交强险费率方案的请示》,听取各方面意见。
中国保监会日前透过官方网站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主持人
中国保监会统计信息部副主任裴光(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员)
三、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申请人及申请人代表名单
四、听证代表名单和旁听人员名单(见12月7日《中国保监会关于公布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名单的公告》)
请有关人员按时出席听证会,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领取代表证和旁听证。
为了进一步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交强险的意见,中国保监会将继续通过电子邮箱tbr@circ.gov.cn和保监会网站主席信箱栏目征集有关意见和建议。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代表
1、张 泓 中保协财产保险工作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
2、王 和 中保协财产保险工作委员会车险工作部部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3、陈东辉 中保协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精算专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精算总监、澳洲精算师
4、李冠如 中保协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成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险部总经理助理
5、马永丰 中保协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成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公司精算责任人
6、张海波 中保协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成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险部法定保险处处长
7、邢 环 中保协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成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处长
8、俞圣灏 香港昊升精算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产险精算师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限制二套房贷还需在执行上下功夫
·
律师执业责任险:律师客户双受益
·
央行确定第二套房贷款以家庭为单位
·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
·
律师认为保监会交强险听证程序不合理
·
交强险面临”改版” 费率调整听证会14日在京召开
·
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投保人代表、社会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抽签办...
·
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本月中旬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