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地方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发改委:物价上涨可能持续 ...
·工商总局:将抓紧研究制定反...
·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今举行...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实...
·我国首个反拐指导文件将出台...
·我国出台《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央行确定第二套房贷款以家庭...
·被安徽省司法厅认定行贿而吊...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深圳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
·北京下发《关于规范境外机构...
·深立法保障妇女权益:离婚无...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
·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
·河北唐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南宁市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
 
 — 新法速递 ———————
·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抗旱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
·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
·吉林省反窃电条例
·宁波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内蒙古阿拉善盟出台《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来源:新华网  包秀文 白静   2007年12月17日 09时08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气象灾害”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中国沙尘暴源地之一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近日出台了首个《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阿拉善盟地处中国天气系统的上游,地域广大,地形地貌复杂,气候变化多端,气象灾害种类多且频繁发生。尤其是近年来的持续干旱、高温、大风、沙尘暴等天气,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为此,阿拉善盟行署组织以气象局为首的各相关单位,经过调研并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后制定了本预案。

  此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及附则等七部分。

  预案规定,由阿拉善盟气象应急办公室负责重特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测预警,发布重特大气象灾害的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在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以备灾害来临时,各负其责,做好应急保障。与此同时,阿拉善盟各旗也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印度 子女不孝要坐牢
·世界选美佳丽被逼卖淫 嫖客多数为各国政要
·印度近300名被囚民兵武装分子越狱 警方称有预谋
·温哥华频发枪案华裔人士被杀 华人社区表示震惊
·贵州:侵占损毁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将重罚
·中国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有望年底正式出台
·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做好2007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气象灾...
·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