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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立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快速救治“绿色通道”
      来源:新华网  刘晓莉   2007年12月17日 09时2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 
 “因公负伤”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获悉,日前,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快速救治“绿色通道”在全区医疗系统内建立。各级医疗机构将按照“先行及时救治、事后补交费用”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对因公负伤民警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严禁以“不能及时提供抢救费用”为名推诿、搪塞,延误因公负伤民警的抢救时间,对此造成严重后果者将受查处。

  据介绍,宁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将根据当地医疗机构分布和诊治水平,确定若干综合或专科医院作为因公负伤公安民警救治的指定医院。按照要求,对伤情较重的伤病员,应及时就近通知“绿色通道”指定医院。“绿色通道”医疗机构积极快速救治因公负伤民警,必要时组织骨干力量集中进行抢救。对本“绿色通道”医疗机构或医生无能力治疗的,应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和家属,尽快转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或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救治。各市中心血站应配合做好因公负伤民警医疗救治过程中的临床用血保障。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有关数据显示,自1998年至今,已有近30名民警光荣牺牲,近千名民警负伤,个别因公负伤民警因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失去生命或造成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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