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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领导关注律师业发展
      来源:北京市律师协会   2007年12月18日 13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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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东城区委统战部召开的律师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座谈会上,参会律师对净化司法环境,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针对律师在执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律师们提出在会见、调查、阅卷等方面的合法执业权益得不到保障,律师呼吁社会各界,特别是公、检、法部门要正确认识律师在维护法律公平公正中的地位和作用。律师建议:注重发挥律师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注重发挥律师在为政府决策方面提供法律支持的作用,注重发挥律师在社会普法和法律援助中的作用。

  北京市委政法委王安顺书记对此信息高度重视,并做了专门批示,要“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北京市委政法委刘大为副书记在批示中强调,要尽快安排落实市委领导的批示。要就如何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特别是在贯彻实施新《律师法》的大背景下,协调各方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益等方面,做出全面系统的工作布置。

  2007年12月12日下午,北京市委政法委法制处谢超副处长向市司法局和市律协传达了王安顺书记和刘大为副书记的批示,并就落实工作进行了座谈。北京市司法局董春江副局长和律管处王文锦副处长,北京律协副会长巩沙、秘书长萧骊珠、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到会,大家就学习、贯彻市委领导的批示,如何加强律师和公、检、法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进行了研究。

  市委领导对律师工作的重视是我市律师业发展的一个契机。北京律协将尽快收集汇总律师在执业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力争在市委领导的支持下为律师业的发展开拓更广泛的空间,为首都“社会主义首善之区”建设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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