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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同伙求立功未果 今年头号毒案罪犯被判无期
      来源:信息时报  李朝涛   2008年01月02日 10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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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号毒案”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一跨国贩毒团伙国内密谋、国外贩毒,身处不同国家的毒贩利用电子邮件联络,并将毒品藏在白糖中过境,最终被中国、美国、加拿大三国警方一网打尽,24公斤的毒品也在美国纽约港被查获。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加拿大籍毒贩黄智勇无期徒刑。   据悉,今年“6.26国际禁毒日”时,中国公安部对外通报了今年破获的10起特大贩毒案,该案曾位列榜首。

  电子邮件遥控贩毒

  黄智勇,29岁,加拿大人,大学文化程度。2007年1月18日因本案被拘留,后被逮捕。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8月,黄智勇、黄伟君与陈伟雄、陈辉(均另案处理)在广州密谋以夹带的方式跨国运输、贩卖毒品。四人商定,由“毒枭”陈伟雄出资购买毒品,黄智勇负责汇款至巴拿马,陈辉负责在巴拿马购买毒品,并用船运至加拿大,伺机贩卖。事成后,所得赃款共同分用。商定后,陈伟雄纠合苏蔚冬(另案处理),两人共同出资8万美元,交给黄智勇用作毒资。

  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黄智勇和黄伟君二人通过花都的地下钱庄分数次将10万余美元的“毒资”汇给在巴拿马的陈辉。陈辉购得可卡因后,将毒品可卡因夹带在装满白糖的集装箱中,准备从巴拿马途经美国运往加拿大的多伦多,最后由当地的同伙接收毒品。整个过程中,众毒贩通过电子邮件联络。

  检举同伙求立功未果

  今年11月,该案在广州中院开庭。面对指控,黄智勇一路认罪到底,其辩护律师提出,该案的主要出资“老板”是陈伟雄和苏某某,两人共出资8万,黄智勇只出了2万,黄在该案中并非主要出资人,是从犯。

  律师还提出,黄智勇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了同伙陈伟雄、陈辉等人,并帮助抓获陈伟雄,有立功表现。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该案中,黄智勇的主要作用是负责汇出毒资,事后可获得50万人民币的分成,黄也是主要获利人之一,是主犯。

  另外,公安机关在抓获黄智勇之前就已经掌握了陈伟雄的基本情况和犯罪事实,因此,黄智勇的检举揭发不构成立功。

  黄智勇听到法院不承认其有立功表现的意见后,一直摇头,最后,他表示将考虑上诉。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黄智勇、黄伟君均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但鉴于两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主犯黄智勇无期徒刑,从犯黄伟君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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