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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超级车队”需要釜底抽薪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8年01月02日 17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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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车队”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据12月14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报道,陕西省人事厅包括省编办近年来公务车辆配备混乱,公车使用严重超标,只有126名公务员的厅机关正在使用的公车达42辆,其中12名厅级干部和2名退休副厅级干部每人配有一辆专车。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袁纯清对“超级车队”事件高度重视,分别批示要求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整顿,彻底杜绝公车数量在一些党政机关的膨胀。

  公车消费是公务消费的一个大头,社会上对公车超标配置(车辆排量超标、数量超标)、公车私用等问题一直存在诸多议论。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各级政府到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公车管理下发了许多文件、通知,但收效并不明显。这次陕西省人事厅“超级车队”暴露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超标配车、公车私用之所以很难禁止,主要在于缺乏刚性的财政约束机制。由于尚未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责任链条,难以严格做到“具体部门对财政负责,财政对政府负责,政府对人大负责,人大对民众负责”,一些地方对公车购置缺乏严格的审批程序,有的几乎就是自己给自己审批。公车私用也是这样,几乎所有费用全由公款买单,只要钱花得不是太离谱,就不用担心自己用车费用太高,向单位不好交代或受到处罚。同时,大量公车私用行为具有高度流动性、分散性特征,无论是上级部门还是本单位,由于监管成本太高,使得严禁公车私用的措施很难落实。

  事实上,无论是超标配车还是公车私用,其前提都是存在着公车,那么,如果最大限度地削减公车,超标购置和私自使用就将无从谈起。须知公车存在的惟一理由是用于公务,而且并非所有单位和所有公务人员的公务活动,都必须要用本单位配置的公车来提供交通服务,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其他交通方式同样可以满足,国外很多城市在这方面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如果严格限于满足公务的需要,我们很多机关单位现有的公车,其实大多数都是多余的———据统计,公车用于公务的约占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都被一些干部和司机用于私人事务,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新华社报道援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中办发〔1994〕14号)证实,只有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才能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只是相对固定工作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离退休后不配备专车。按照这个仍在执行的规定(1999年3月,中办国办仅对其中“汽车配备使用标准”一项进行了调整),现在一些党政机关的领导专车明显属于违规“高配”,当在取消之列。这几年,一些地方进行公车货币化改革,虽然按照干部级别高低发放相应档次交通补助的做法尚存在争议,但借此取消了大批厅局级及以下干部的专车,却是一个值得鼓励的方向。

  所以,无论是从降低有关部门和单位监管成本的角度看,还是从打破某些部门和干部对公车的“路径依赖”的角度看,都应当改变一味“重申”、“严禁”的思路,把工作重点从“管车”转向“减车”。这就要大力推进公车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公务活动的实际需要配置公车,取消厅局级及以下干部配置专车的待遇,最大限度杜绝非公务用车需要,取消一些干部和司机随意使用(包括私用)公车的福利,从而大幅度减少公车数量。公车数量大幅度减少了,对超标配车、公车私用的监管成本也将大幅度降低。

  当前之计,惟有拿出改革的勇气,坚决排除来自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对“超级车队”施以猛药,大幅度削减公车数量,才能打开公车管理工作的新局面,真正收到“釜底抽薪”之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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