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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索要发票,何必惊诧!
来源:红网 谢浮名
2008年01月03日 11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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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9日凌晨,一名男子喝完酒后,来到合肥市淝河路与铜陵路交叉口附近一家歌舞厅与一名“小姐”交易。事后该男子竟大闹歌舞厅,要求“小姐”为其开发票。(1月1日《安徽商报》)
在撰写该消息的记者看来,嫖娼索要发票,是一桩稀罕事,从而在报道中以大出意料之外的语气感叹:“见到民警,该男子竟像遇到了救星,嚷嚷着‘我消费了,我要发票’。”这真是看到骆驼说是马背肿,少见多怪。
早一向,我的一个朋友,托福身在权力部门,历时一个月,“考察”了欧洲六国,回来后叙述道:荷兰的红灯区,小姐们见到中国人模样的男人,极热情地招手,汉语说得字正腔圆:“进来玩噻,开发票咧。”
中国近年,虽然影响力骤增,而软实力究竟有限,要想让荷兰的小姐个个成为“中国通”,说得好一口流利的汉语,怕不容易。荷兰的小姐的汉语水平,估计也就是为业务的需要,会说“你好”、“谢谢”、“再见”、“进来玩噻,开发票咧”之类的简单的几个汉字。连她们都知道拿发票当诱饵来招揽中国客人,身为中国的记者,偏偏显出一脸惊诧,就有点故做痴呆的嫌疑了。
假做痴呆,大可不必,而关注索取嫖娼发票者的身份,似乎要紧得多。
在中国,人们一向不太会做“国家的主人”,税法意识还淡漠得很,比较起国家税收的多少来,更注重自己的荷包,不怎么去追究消费了不要发票会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因此,消费了不要发票是常态。时刻惦记着发票的都是些什么人呢?能够享有报销权利的人,或政界领导,或国企官员。我们去酒店吃饭,常常碰到消费者问:打折么?服务生一般回答:“不要发票,可以打折;如果需要发票,就很抱歉了。”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作出判断:凡是要求打折的,都是自家掏腰包消费;而需要发票的,通常是享有报销权利者。
问题就出在这里。我们的各个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对官员的开支,就没个限制么?否则,权力拥有者,怎么就能随意报销呢?其实,财政预算是有的,只是这个预算,通常并不需要周密地论证,也不需征得民众的批准,因而额度大小,自由得很。曾经有过一桩很轰动的新闻。山东某一贫穷县级市市长邀请美国自蒙得市的艾文市长访问该市。艾文市长高兴地接受了邀请后“吝啬”地表示她没有访华费用﹐并解释她虽然身为一市之长﹐不敢乱用纳税人的一分钱。而办公费用来自市民的纳税钱﹐每笔开支必须对市民负责﹐访华费用不在办公费用之列﹐她需先向有关企业募捐﹐有了钱后﹐才能安排访华行程。我们的市长立即“慷慨”地表示﹐她将支付艾市市长访华的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机票﹐吃喝﹑住宿等。
自蒙得市是世界最富有的微软公司总部所在地﹐税收财源可谓丰厚﹐然而美国的这位市长却如此“吝啬”,因为有严格规范的财政预算管着。而中国的一个贫穷县级市﹐市长“慷慨”得很,就因为财政预算预留的空间大,几乎可以不考虑如何开支。
因此,该嫖娼者把发票看得如此之重,决不是国人的税法意识浓厚的缘故,其身份之可疑,是不需多加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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