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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之死背后的群体生态调查
      来源:华商网  谢正罡   2008年01月03日 13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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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之死”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在常人眼里,能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往往是比较理性的,而自杀则是冲动到了极限的行为,其间似乎关联度极小----但这样的悲剧却发生了:宝鸡一名青年律师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于一家小旅馆内服毒身亡。由于未留下任何遗言,其自杀原因也成了谜。

  律师小白之死

  现场调查发现,死者没有留下任何遗书。只是在床头柜上,用他的眼镜压着一个纸条,上面写着两个电话号码,一个座机号,一个手机号

  服务员打开房间的时候,电视机里人声鼎沸,床上的人却已经死了。

  2007年12月18日上午11时30分,宝鸡这家小招待所陷入一片恐慌之中。这是他们开店多年来发生的第一起客人死亡事件。

  十多分钟后,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群众路派出所接到报警。

  “我们进去的时候,电视机已经关了,房间里弥漫着刺鼻的农药味,他躺在床上,衣着整齐,面部表情也很平静,嘴角有少量白沫,地上有一个空空的敌敌畏瓶子,二两的那种。”当日处警的民警陈渊说。

  随后,法医赶到,对这名死亡男子进行了相关检验。结合现场情况,警方初步判断,认为男子系服剧毒农药“敌敌畏”自杀身亡,死亡时间不到10小时。

  据第一时间发现死者的女服务员回忆,12月17日晚上她值班,10时许,这名白姓男子来到招待所,要登记一个单间,出示了身份证,她按程序为他办理了入住手续。“11点多了,他还来值班室要过一双拖鞋,后来就再也没有出来”。

  第二天上午9时许,因为需要打扫房间,服务员还敲过他的房门,但里面没有回应,服务员便打扫别的房间去了。

  两个多小时后,眼看12时的退房时间就要到了,可是这名客人还没有起床。服务员便再次去敲门,敲了多遍,还是没有回应,才强行打开了房间。

  警方在现场调查发现,死亡男子没有留下任何遗书,只是在床头柜上,用他的眼镜压着一个纸条,上面写着两个电话号码,一个座机号,一个手机号。按照电话号码打过去后,接电话的是一名女性,她是死者单位的领导,宝鸡华维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死者小白是所里的一名执业律师。

  单位同事、家属、亲朋随后匆匆赶到小招待所,突如其来的现实让他们无法接受,但又不得不接受。“场面很悲惨啊,30多岁的小伙子,孩子才一岁多,他的父母身体好像还不好,哭得特别伤心。唉,有什么想不开的呢?年轻轻的……”群众路派出所一名民警说。

  因小白在旅店自杀,且未留下任何遗言,连他的家人也说不清楚究竟为何走上绝路。

  自杀原因成谜

  “他这些年几乎没有代理过什么有影响的案子,都是些小案子,他的收入有时候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

  在宝鸡,有一家名为“西部法网(原宝鸡法律在线)”的原创法律专业网站。在律师风采栏目里,曾有关于律师小白的介绍。

  12月23日以后,“西部法网”上关于小白的介绍页面被撤掉了。该网站总监张天宁说,小白的事情发生后,宝鸡圈内议论很大,再说,人已经不在了,他便把小白的页面撤掉了。问及他的网站论坛为何没有人讨论,张称:“这事太敏感了,大家都不想公开议论。”

  宝鸡一位知情律师说,小白的死在宝鸡律师圈里的确震动很大,此前可能并没有多少人注意他,但一夜之间就传开了,关于他自杀原因的版本也流传了很多。

  其中一个版本比较可信:小白这些年借了很多债务,还有民间高利贷,可能被人追债,在经济上压力很大。至于具体借钱干什么,也有很多说法,用于生活、参与赌博等等。大家都认为这是小白自杀的原因或者诱因。

  但这种说法被小白生前所在的华维律师事务所的同事否定。该所一位陈姓的律师说:“我们知道的肯定比外面多,但他自杀的原因不会这么简单。”

  12月22日下午,记者在宝鸡电话联系到华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就是当天第一个接到警察电话的辛宁叶,她称自己在西安出差。次日上午,她出现在律师事务所里,说小白家属电话联系她要来收拾遗物,她这才赶回来。

  她说,事情发生后,小白的家里人也没有来过所里,她问过啥原因,“家里人不说,私下里的一点话,好像说有些家庭方面的矛盾吧,我们再问,人家也说不清楚,我们所里就知道这一点。”她认为,小白的死与律师事务所平时对他的管理以及他本人的工作方面“没有任何关系”。

  宝鸡市金台区司法局一位比较熟悉小白的领导说:“小白这些年几乎没有代理过什么有影响的案子,都是些小案子,他的收入有时候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

  这位领导透露,小白曾经被当事人投诉过,称“办案不精心”。最近又有另一起投诉,司法局前些天找他了解情况,但一直没找到人。“现在人都没了,就不再提了,内容呢?还是投诉工作不上心这一方面的,他没有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

  同行慨叹“兔死狐悲”

  在外人看来,律师是一个风光体面的职业,但事实上,尤其对年轻律师来说,是异常艰难的,他们要忍受煎熬和是否能“入世”的考验

  2007年12月23日,事隔五天后的一个晚上,本报记者和宝鸡律师阿东(化名)聊天时,他再次伤心地说起了这件事情。

  阿东说,小白虽已“入土为安”了,但作为他的一个同行和朋友,心情无法平静,依然沉浸在难于言说的哀伤之中,“不单纯是因为小白的死,而是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在外人看来,律师是一个风光体面的职业,也算是白领行业吧,但事实上,尤其对年轻律师来说,是异常艰难的,他们要忍受盘剥、煎熬和是否能“入世“的考验。”

  阿东说:“我倒没有听说小白有什么家庭矛盾,但一直以来,他好像工作上都不顺利,要么就是案源太少,要么就是代理的官司很小,要么就是屡屡败诉”。

  一位熟悉小白的法官说,他在法庭上看到过小白给别人代理案子的表现,“正儿八经考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律师,还是有些水平的,但代理的大都是些标的很小的案件”。

  “他不会拉拢关系,也没有经济能力去拉拢。”这位法官说,小白的社交范围比较小,也不太爱说话,他接触过很多和小白同龄的律师,有些人“上道”也快,知道和法官搞好关系,案子胜得多了,在圈内就传开,慢慢地也就有了知名度,当事人也愿意找。

  谈到和法官搞好关系,阿东说,在类似宝鸡这样的中小城市里,公检法单位的人,律师大都认识,有时候案子到了法院,在有“自由度”的情况下,法官自然倾向于和自己有交情的律师,“这个现状,与中国人的办事爱找熟人的习惯一致”。

  而与法官搞好关系,又有多种多样的渠道和方式。阿东说,比如找领导或熟人引荐、逢年过节“走动走动”、案子开庭之前约了“坐一坐”……作为年轻律师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有两个抹不开:一个是不懂“人情世故”,觉得放不下律师的架子;另一个确实是囊中羞涩,没钱去跑动。

  “小白就属于这种不成功的律师,从业六七年了,一直没混出个名堂,而且渐渐陷入了恶性循环:难于接到案子??接到也打不赢??没人再愿委托??案子更难接,这样下来,他自己慢慢对从事的这个职业也没有了信心。”阿东说,小白似乎也没有和别人说过他的这些无奈,但性格却慢慢地变了很多,以至于后来生活窘迫,到处借钱,再后来又参赌,才一步一步滑进了人生的陷阱。

  12月20日,北京律师张新在中国律师网上发帖《这是中国年轻律师的悲哀吗?》,他针对目前青年律师的生存状态,谈到刚入行律师生存的艰难:“在北京,一个月几百块钱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可他是一个律师啊!他用了四年的时间学习法律,一年的时间考司法考试,还有一年几乎不给钱的实习生涯。北京还是全国几个给实习律师工资的城市之一,其他地方更是喝西北风”。

  针对此帖,记者近日联系到张新,他得知宝鸡还出了年轻律师自杀的事情,感到吃惊。他说:“现在年轻律师确实混得比较艰难,我是深有感触的……”

  律师的非平衡生态

  律师间的案源竞争要凭很多的因素,律师事务所的名气,中间人的背景,社交圈的牢靠,法官的引荐等等,竞争十分残酷

  在西部法网上,宝鸡一名法官谈到了自己多年工作的亲身体会,道出了基层法官在司法活动中的尴尬现状。他的言论对于律师面对的尴尬来说,实际上是种呼应。

  他的观点很尖锐:“事实上,我们的法官不仅有级别,而且很难只服从法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只服从上级及他所属环境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法律只是一个结果确定后寻找理由的参考文本。”

  海南知名律师王向和日前写过一篇文章,在网上被同行们追顶,称“甚有同感”。

  这篇名为《两百年后再当律师》的文章是王向和基于从业10年的经历写成的,他甚至戏称:“目前的环境很不适合中国律师的生存,我以为,再过200年当律师,才会如鱼得水。”

  说起律师面对的司法环境,他深有感触:“残酷的现实是,法庭之上,尽管律师说得条条是理、头头是道,也仅此而已,与案件的胜败似乎没有太大的关系,甚至没有关系。有理而不一定能打赢官司是真实的写照!”

  这位知名律师曾提出过自己的一套理论:怎样才能打赢官司?律师的能力、水平、经验、才华占三分之一;案件事实、证据与法律依据占三分之一;与法官的关系占三分之一。他的这个“理论”在当地律师圈赢得共识。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王向和律师,他听到律师小白自杀的事情后,同样感到震惊。他说,尽管从目前看来,小白的死因错综复杂,但作为一个律师自杀,应该和他的职业生存状况、工作压力有或多或少的关系,“很值得反思”。

  阿东的反思显然更为直接,他说,律师生存环境的恶劣,表现在除了在公检法人员面前“低人一等”外,还需要仔细“经营”与当事人的关系,需要足够“脸厚心黑”,才能与同行竞争案源。

  所谓“经营”当事人的关系,是指在接到一个案子后,因当事人一般不通晓法律,想接住案子,律师就得把案子从“法律角度”分析得复杂无比,还要强调自己有多次代理这样案子,有经验有能力。

  接下案子后,还要会控制案子的进度,要让当事人觉得律师的确在辛苦办案,勉强换得当事人信任,才可以顺利拿到案子判结之后的代理费。

  而说到同行间的案源竞争,阿东说:“要凭很多的因素,律师事务所的名气,中间人的背景,社交圈的牢靠,法官的引荐等等,就这么个小地方,又能有多少案子呢?僧多粥少,一旦有大案子,很多人都提前盯上了,都千方百计想争取到,竞争十分残酷。”

  何以守护底线

  现在的律师,混得不好的,比农民工强不到哪里去。小律师何谈社会地位,何谈职业理想

  阿东说,律师这个行业也分“三六九等”。“宝鸡这么个地级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有近千人,真正混得好的却不到10%%,所谓混得好,也就是经常有案子做,有房有车、衣食无忧。为什么很多人还在坚持做,大家也就是把它当个勉强养家糊口的工作”。

  律师行业也是一个两极分化比较严重的行业。越是名望高、资历深、社交能力强的律师,根本不愁案源;而越是刚入行,越是没名气的律师,越发愁案源,常常劳而无功。

  律师是一个自由职业,但在业内人看来并不完全如此。所谓律师事务所,实际上是一个律师要获得执业资格必须进入的挂靠组织,尽管日常的工作、案源的获取、案件的运作,几乎都是律师一个人在做;而律师事务所一般不发底薪,还要在律师的每个案子代理费里面提成,供律师所开销和发展所用。“这是一个完全自主沉浮,适者生存的高度自由职业”。

  律师的管理体制存在着问题:律师是一国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司法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在法律上是有组织有管理的职业,但在现实中却成了无人“嘘寒问暖”的“个体户”。

  律师张新说,他之所以写《这是中国年轻律师的悲哀吗?》,是在当天和一个老乡,一个刚在北京执业的年轻律师喝酒聊天,谈到了“律师渐渐变成了商人”的话题,深有感触,才写了这个帖子。

  他说,现在很多年轻人怀揣着梦想,好不容易考过的司法考试,本来以为可以大展宏图,做理想中的维护司法公正、不卑不亢、受人尊重的律师,但事实上,入行第一件事就是要学会“营销”,“律师必须学习销售,像个推销员一样,这也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张新认为这是不正常的:“不应该让年轻律师去承受这么大的来自体制等等现状的压力。”

  阿东说,想当年没有做律师时,特别羡慕影视作品里面的那些大律师,羡慕他们在法庭上纵横捭阖、滔滔雄辩、指点江山的风度,所以才坚定地参加司法考试,然后一腔热血地走上这条路。

  但几年下来,才发现完全不是那样的。“前些年,人们还觉得律师挺神秘挺体面的,到现在,人们看到律师,已经司空见惯,混得不好的,比农民工强不到哪里去。小律师何谈社会地位,何谈职业理想?”

  有人就此感慨:“在中国,律师其实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

  从业者的新希望

  两个月前通过的新律师法明确地提升了中国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地位。中国律师最终会与国际接轨,从而真正实现律师职业一体化

  就在两个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该法将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律师法颁布之前,律师执业的依据是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该条例首次对律师的性质、任务、职责、权利、义务、资格条件及工作机构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1996年5月律师法出台,并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但由于受多方面原因影响,当时的律师法出台很大程度上是各方面意见妥协的产物。2004年,律师法的修改再次成为热点并被提到议程上来。

  在新律师法中,首次明确了中国律师可以开设个人律师事务所,同时,还对律师调查取证、出庭言论等环节给予了很大范围的宽松和解禁,且明令禁止“律师事务所间、律师间不正当竞争”。此次修改的理念比较先进,修改的内容也很多,一经通过,便受业界好评。

  多位受访的律师认为,新律师法的通过实施,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法治进步的表现,明确地提升了中国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地位。过去的律师法,只是完成了律师资格一体化进程,随着法治与文明的推进,中国律师最终会与国际接轨,从而真正实现律师职业一体化,那时候,可能才会有一个趋于完善的职业生态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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