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在红河州召开了“全省公安派出所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孟苏铁厅长充分肯定了红河州委、州政府把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提升为党委、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切实解决了一大批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时,对红河州公安机关按照省厅党委的部署,以“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结合实际,提出了“一深化、二落实、三加强、四提升”的工作思路,做强硬件,做实软件,软硬并举,扎实工作,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红河州的经验和做法要求全省各地学习借鉴。
“六有”保障 解决基层难题
--有人做事。红河州公安局党委始终认为:多年来制约派出所工作的“瓶颈”问题中,人员问题最为突出,与派出所承担的任务、要求不相适应。该局把解决基层有人做事的问题作为关键来抓,切实增加派出所警力。03年,全州警力仅3000人,占总人口比例万分之七点五。04年以来,全州通过持续招警和接收军转干部等方式,共新增警力1008人,其中763名安排到派出所工作,占新增警力的75.7%。目前,全州155个派出所实有警力1843人,比03年的1080人增长71%,派出所警力占县级总警力的51.2%,全州城区、建制镇、建制乡派出所警力分别达到20人、10人、5人以上。
--有钱做事。州公安局与州财政局联发文件,提出了分三年达到保障标准。目前,全州所有县、市己全部将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额予以保障。州级财政从2004年至2006年,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派出所建设,并从2007年起,增加到200万元,另外投入300万元用于对边疆5个经济困难县的公用经费进行补助,投入210万元作为乡镇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的经费补助,除认真落实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外,各县还积极争取将派出所民警的生活补贴、工作经费、装备建设经费和警务用车供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记者在金平县公安局采访时,欣喜的看到了该局的变化:全县18个派出所,其中10个内沿派出所帐目上还有93万元,而县公安局帐目上仅有18万元。
--有条件做事。2004年以来,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共投入派出所建设资金4600余万元,新建派出所45个,改扩建21个。投入经费2830万元,为派出所新增车辆331辆,使边疆县农村所警务用车达到一辆以上,城区所两辆以上。个旧市派出所警务用车达91辆,平均每所7.58辆,其中大屯所达18辆。全州派出所新增电脑769台,新增个人防护装备3374件,其中有8个县市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单警按配备标准已全部到位。
--有能力做事。民警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工作成效的好坏,要使基层民警有能力做事,就必须不断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打牢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用身边的人和事进行教育和示范,自2004年以来,共举办派出所民警培训班129期6710人次,并改进执法质量的考核方式,由年底考核改为每年不定期两次考核,实行民警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有效提高了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
--有精力做事。州公安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减轻基层负担,尽可能地减少专项行动,能不发的文件尽量不发,能不开的会尽量不开,让基层尽量减少上报的各种材料、数据、报表等工作量,避免重复上报,让基层腾出时间来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同时,要求各县、市要慎用警力,能不参加的非警务活动尽量不要让民警参加,使基层结合实际自主安排工作,有足够的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有激情做事。要使民警安心基层工作,乐于在基层奉献,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支持,在这次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中,全州将派出所机构级别统一为副科级,干部一律实行高配,正职高配正科,副职和内设中队高配为副科,并坚持干部从基层出,县市公安局领导从派出所领导中优先选拔,所领导从派出所民警中优先提拔的原则。据了解,自2004年以来,先后调整充实了所领导630余名,解决了400余名派出所民警的非领导职务.立功授奖向派出所倾斜,福利待遇上,派出所高于机关、社区和驻村民警高于派出所民警的原则,分别实行50-500元不等的补贴,在制度上,解决派出所民警夫妻两地分居、保险、医疗等问题。此外,还成立了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了《红河州公安机关执法事故调查暂行规定》,进一步改善了执法环境。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深入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中,红河州公安机关社区和驻村警务室已建设559个,派驻社区和驻村民警699人,以民警姓名命名的警务室22个。其中,泸西县一次性投入40万元完成了全县44个社区和驻村警务室建设,并购买了28辆警用摩托车作为驻村民警的交通工具;金平县的61个社区和驻村民警全部进入基层两委班子任村官。社区和驻村民警充分整合基层治保、调解、综治三支力量开展工作,实现了“近距离打击犯罪、零距离服务群众”的目标,工作得到基层党政组织的充分肯定、人民群众的普通赞誉,切实提高动态环境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驻厂警务室 让企业看到了安全
当记者来到红钢厂的大门口时,驻厂警务室显得格外醒目,民警马伟高兴地介绍到,自去年底成立警务室至今厂区内的治安出现“零发案、零上访”的可喜变化。红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阳称:“现在红钢偷盗已经不是主要问题”。
位于蒙自县城郊的雨过铺镇红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在雨过铺辖区建立,建厂初期,由于红钢厂周边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偷盗红钢物资、殴打和威胁保安人员等情况时有发生,仅2005年红钢厂区内共立刑事案件4起,治安案件59起,其中90%为偷盗红钢厂生产物资。
针对治安新情况,2006年12月19日,蒙自县公安局雨过铺派出所在红钢厂区成立首家“驻厂警务室”,招聘12名专职协警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法规和警务技能的封闭培训,由派出所一名所领导和一名责任区民警带领12名协警人员全天24小时轮流值班。对重点时段、部位、区域加大巡查力度,采取公开巡逻防范和蹲点守候等方式破获现行案件,极大震慑了不法人员。并在日常巡逻防范中,将厂区内的治安漏洞和乱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红钢厂相关部门整改,并建议安装技防设施,对重点部位进行监控。另外,充分发挥治保、调解等基层组织,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每一位村民、学生家中,有效提高了红钢厂周边村民、学生的法制意识。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红钢厂区及周边治安状况大为好转、职工安全感明显增强。“驻厂警务室”成立至今,红钢厂区未发一起刑事案件,仅有4起治安案件已全部查处,12名协警员还协助派出所破获厂区外发生的3起刑事案件,查处4起治安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名,调解矛盾纠纷8起,受理群众求助5起。目前,雨过铺辖区的其它厂矿企业正在策划采用红钢“驻厂警务室”的模式构建防范体系。
红河州公安机关“六有”问题的解决,切实增强了基层实力、激发了基层活力、提高了基层战斗力,保一方平安的能力明显增强。同时,解决了基层存在的“脏乱差”、“稀拉松”、“冷硬横推”等问题,使基层所队的内部管理和民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2004年以来,全州派出所共破获刑事案件13810起,占全州破案总数的75.8%;查处治安案件2359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2358名,调解民间纠纷18857起,处置群体性事件306起,全州连续三年刑事案件发案稳中有降,连续两年命案侦破名列全省前列,一半以上县市实现命案全破,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2007年据红河州统计部门提供的公众安全感调查报告显示,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公众对当前社会治安状况的总体评价好于上年,对全州公安机关工作满意度居政法各部门之首。呈现出各级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的良好局面,公安机关为实现全州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红河”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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