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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为新劳动法杞人忧天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王攀
2008年01月04日 10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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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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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十年后才会大规模出现;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产生的不良后果,也会随之推迟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20年里可以发生很多变化,不管是中国的经济形势,还是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中间谁又能知道要发生什么事儿、出台什么制度呢?
将于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中的“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问题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近日,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撰写博客反对新劳动法,认为新劳动法“维护懒人”、“把经济搞垮”,此观点引发了网友的热论。
在社会舆论几乎一致批评企业规避新劳动法的种种行为时,经济学家张五常保持了一个经济学者的独立思考,这值得我们尊重。不过,新劳动法“把经济搞垮”是杞人忧天。
新劳动法出台之前,决策者肯定会听取各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难道这些智囊们就没有张五常同样的担忧?恐怕不会。但为何这样一部可能“维护懒人”的法律仍被通过呢?这是决策者和专家们对世界不同的表述所致。
一般来说,关于世界的表述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实证表述,属描述性的,它们作出关于世界是什么的表述;另一种是规范表述,属命令性的,它们作出关于世界应该是什么的表述。比如,“最低工资法引起了失业”是实证表述,通过最低工资和失业数据之间关系的研究,发现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政府应该提高最低工资”则是规范表述,通过最低工资对于社会稳定、分配公平的价值作用,发现这是一个社会健康发展的要求。
同样,尽管新劳动法可能“维护懒人”,导致失业率上升,甚至有可能“把经济搞垮”,但在政府看来,必须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特别是在中国,长期以来,资本强势,工会疲软,劳工权益屡遭严重侵犯,因此,必须用哪怕是对企业过分一点的法律来维护劳工权益。这是政府的责任,而不能用经济学的眼光审视。
张五常说,“有朝一日,经济缓慢下来,老板要炒员工,在新劳动法的保护下,工会林立会出现。到那时,北京不容易压制工会的成立与罢工,因为员工可以说是依新劳动法行动。”依国情看,这样的担忧可能出现吗?
而且,即便新劳动法有副作用,政府也能够在新劳动法“把经济搞垮”之前,规避新劳动法的负面影响。比如,针对企业大规模的裁员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出面解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不是终身制,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解除,企业不必担心用人自主权受到侵犯。
新劳动法还没有正式实施,面对企业的逼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如此解释,假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真的可能导致“把经济搞垮”的严重后果,这一条款会不会遭废改也难说。
新劳动法明年起实施。由于企业规避新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十年期限也多会重新计算。换句话说,企业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十年后才会大规模出现;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产生的不良后果,也会随之推迟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20年里可以发生很多变化,不管是中国的经济形势,还是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中间谁又能知道要发生什么事儿、出台什么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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