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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要封中央政法委的喉?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何兵
2008年01月08日 11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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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的中国,官方传媒是执政党宣传党政方针,树立政党形象,实施政党监督的重要武器。故此,即便面临来自互联网和民间传媒强大的市场压力,执政党依然强调这些传媒是党的喉舌,是必须坚守的舆论阵地。中央政法委就曾专门下文强调,《法制日报》是中央政法委的机关报,是党和国家在民主法制建设领域的重要舆论阵地。作为党在政法、综治战线的喉舌,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所谓“喉舌”,就是命根子,就是“命门”,作为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西丰县委书记的张志国同志,当然清楚这家报纸的地位了。然而这名县委书记,竟因为《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女士对其进行批评报道,动用西丰县警察到法制日报社,以“涉嫌诽谤罪”拘传朱文娜,害得朱女士落荒而逃。
这真是天下最牛的县委书记!此前网络上所传的“最牛县长”、“最牛书记”与此君相比,立判高低,因为他们都不过是“犯下作乱”,而这名竟然“犯上作乱”!
依据法律,如果确有犯罪行为发生在西丰而犯罪分子在北京,西丰警方当然有权到《法制日报》抓人,这叫依法办案。问题在于,西丰警察抓人的理由是“涉嫌诽谤罪”,而诽谤罪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上,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县委书记本人到法院去起诉,而不是由警察或检察来公诉!中央政法委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整顿法纪,而这名县委书记和他领导的司法官员们,公然到中央政法委所属的法制日报社胡闹,这不是犯上作乱么?
官员不执行法律,在目前的中国,所在多有,并不奇特。除了法律之外,中国官场还有一些必须遵守的潜规则,贵为县委书记的张志国同志,不可能不懂。比如“官大一级压死人”,比如“不看僧面看佛面”……他难道不知道《法制日报》是党的喉舌,具体来说就是中央政法委的喉舌?县委书记非法指派公安到法制日报社抓人,这是什么意思?此风一涨,全国数以万计的县长、市长、书记们,岂非要封了中央政法委的喉舌?法律这个“僧面”可以不顾,中央政法委这个“佛面”也不顾了么?
其实对于党报的负面报道,地方动用私人管道将其封杀,已非新闻。独有这种手持警方拘留证,“炫耀式进京”、“直捣老巢式”前进,确实前所未闻。
我一直想发现,究竟是一股什么样的力量,使得这名“受党教育和培养多年”的干部,如此大失水准?目无省长批示,公然非法挑战中央传媒,他的自信和力量究竟从何而来?他是一贯如此,还是偶而为之?他是基于正义还是基于邪恶?他是有恃无恐,还是无知者无畏?
有关基层主要领导权力失控的事件,最近屡现报端,这里显然存在着民主和法治双缺失的问题。仅就基层政权控制而言,地方行政官员的任职主要由上级控制,致使基层民主无法展开,形成“看得到的,管不到;管得到的,看不到”。而就法治而言,由于地方法院由地方控制,导致国家法令难以准确执行。人民为了寻求正义,只得上访;中央为了控制地方,只得外派官员。两者经常交错而过,无法形成制度性结合,导致地方政权屡屡失控,严重损害执政党形象。个人以为,正确的解决思路是,行政官员地方化,司法官员国家化。在行政系统,落实基层民主选举,实行人民监督;而在司法系统,从高院到中院,逐步推行法官国家制。国家法官由全国人大任命,并在全国按年限巡回,保证法令统一。这样既便利人民群众将他们与地方官员的纠纷提交给国家,也便利于国家法官对地方行政官员进行制度化的监督,实现中央监督权与人民群众监督权的制度性结合。
从中央的角度来说,解决一个县委书记的问题并不难,难的是从制度上根除此类现象。建议中央政法委和社会各界,认真解剖这只送上门的麻雀,找出民主和法治建设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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