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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西丰县公安局进京抓记者事件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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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培云:“西丰”不识字 何必乱翻书?
来源:南方都市报 熊培云
2008年01月08日 14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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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尾年关,丑闻继续玩着自己的接龙游戏。年前几天有陕西绥德县的“签字拘禁案”,年后几天又有了辽宁西丰县警察进京拘传记者的消息。有些县委书记、县长大人之无法无天、攻击民权,早已经不是什么秘密。然而,即使人们对那些经常超乎想象的传奇与写真熟视无睹,但这两起事件还是在许多人心中掀起巨澜。
近日出版的《中国青年报》报道了“西丰拘传案”的来龙去脉:2008年元旦,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人》杂志发表文章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由于这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县公安局竟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该报道的作者、《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立案调查,并于1月4日赴京对该记者进行拘传。
这个惊世骇俗的拘传案让我想起几天前发生在我与朋友们之间的一个小讨论。事情的缘起是法学教授何兵的文章《致绥德县长:上下交攻,只能委屈自己》(见1月3日《南方都市报》)。和许多朋友一样,我并不怀疑作者“曲线救人”的良苦用心,然而这篇貌似“表扬稿”的文章给我的印象不外乎教导官员如何宽大为怀、做个好官,就像历史上的谏臣恳求有个好皇帝。言辞至此,真正“委屈”反倒是社会。
显然,文章强调的“宰相肚里能撑船”更与法治精神相去甚远。理由很简单,今日中国人需要追求的是有保障的自由,而这一切不能指望搞大宰相的肚子―――因为我们生息的世界理应在宰相的肚皮之外,而这一切是毋庸置疑的。同样,只要宰相可以恣意妄为,可以权倾朝野,可以吞噬人畜与庄稼,那么宰相的肚子再大,治下之民仍不过是宰相的腹中之物,用后极权话语来说,再美好的肚皮,也只能在里面装修出一个“天鹅绒监狱”。
在此条件下,“宽宏大量”以及所谓“曲线救人”谈何实质意义?难道全社会在动辄拘禁公民的违法行为面前还不能顶天立地,非要“逢迎”胡作非为的县长及其随从方能解决问题?在我看来,那种“祝(县长)事业顺利,锐气永存”的握手言和,即使不算轻佻,至少也是用错了地方。事实证明,绥德案的“妥善解决”,也是在榆林市委书记的督办下进行的。
没有什么权力是被劝善的,权力只可能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驯服,历史一次次地告诉我们这个朴素的道理。规范权力本质上说不是一个政治正确的问题,而是一个讲究效用的法律问题,因为只有法律清晰平等的惩罚,才能有效地确定权力的边界,让越权者受到惩罚,并让其他所有的越权者引以为戒,这才是最重要的。
至于说有些官员变得道德低下,那也是因为不受约束的权力、违法的低成本或零成本败坏了他们的品性,使他们原本及格的心胸变得狭窄。当这一事件曝光于公共视野,在全社会的关注下,每一位社会成员都应理直气壮地要求相关责任人改正错误,甚至包括完成必要的制度改造。
“西丰”不识字,何必乱翻书?发生在朱文娜身上的拘传案让我们轻而易举地想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绝对保护、联邦法院对沙利文状告纽约时报诽谤案的败诉判决,以及中国法律对诽谤案作为自诉案件的设定、新闻法的缺失等等。这一切鲜明的对比背后,恰恰是当今社会公共权力不被有效驯服与约束,而公民的社会权利没有得到有效保护。
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确给中国社会带来许多进步。比如即使人们不能名正言顺地看到完整版《色,戒》,网络总还是可以拼出个国民“色权利的效果图”;又比如,被网友解释为“组织也是靠不住的”的《集结号》能被“出乎意料”地公映,等等。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权利与权力之间更需要关键性的立约。如有论者指出,迄今为止,中国从“分田到户”到“分权到人”的过程尚未有效完成。而近年来此起彼伏的丑闻,更让今日中国人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正处于怎样的时代,需要跨越怎样的表面繁荣与实质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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