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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来源:新华网  隋笑飞、吴陈   2008年01月10日 09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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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矫正”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在我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15.1万人,重新犯罪率不到1%。这项工作将得到进一步深化。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8日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要求试点省份深化试点工作,把试点扩大到整个辖

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矫治,探索建立矫正评估体系。

  我国倡导和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其实质就是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最大程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社区矫正是这一政策的贯彻落实。

  我国于2003年首先在上海、江苏等东部6省市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乡镇开始进行社区矫正试点,2006年底,试点工作在全国18个省(区、市)的3142个街道乡镇展开,目前已推广到25个省(区、市)的5865个街道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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