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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律师被指控犯妨害作证罪
      来源:南海网  岳嵬 李轩甫 杨海   2008年01月10日 14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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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妨害作证”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一名有着6年执业生涯的律师,却因引诱自己的当事人做假证,日前被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陈某今年38岁,被捕前为海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检方指控,三亚中行原干部朱兴烈因犯受贿罪,2006年8月被五指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一审期间,朱兴烈的妻子黎某委托陈某担任朱兴烈的辩护人。一审开庭前,陈某伙同黎某找到了行贿人林某,他们要求林某出具一个书面证明,证明林某送给朱兴烈的35万元是借款。但两人的要求遭到林某拒绝。

  2006年11月,朱兴烈被五指山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提出上诉。检方查明,同年12月,陈某诱导林某说,他们已经做好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朱兴烈的案子没有什么问题了,叫林某放心出具证明,证明朱兴烈是借林某的钱而不是要的。陈某还亲自拟写了内容为“2001年上半年林某借给朱兴烈35万元”的证明。

  检察机关查明,陈某还于同年诱导三亚中行的邢某、三亚市某瓷器店老板洪某制作了与事实不符的调查笔录。检察机关以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对陈某提起公诉,并对黎某以共犯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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