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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家电维修实行明码标价
      来源:新华网  苏万明   2008年01月11日 08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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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维修”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日前,山东省家电行业协会联合山东省物价局出台了《山东省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从今年1月1日起,消费者维修家电花多少钱将“心里明白”。

  山东省物价局价格调控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新出台的规定,家电检查费、维修费、上门服务费等项目的价格上限将由山东省物价局具体规定。家电维修企业可在政府规定的价格内,根据市场自主确定服务价格。维修企业服务完毕必须提供维修清单,超过10元的维修费必须开具发票。

  山东省家电行业协会的一位负责人介绍,目前,山东家电维修行业存在收费标准不一、部分网点漫天要价等问题,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为此,山东省出台了这一规定。此后,消费者如果遇到收费标准不一等情况,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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