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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拉闸让律师“没电”律师集体沉默
      来源:大庆网    王鹏程   2008年01月15日 10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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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电半个月,联谊新天地写字楼里的六十多名律师,无一出头为自己打官司。律师们的态度之一是,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态度之二是,对漫长的诉讼过程感到畏惧;态度之三是,对强权部门的垄断表示无奈;态度之四是,宣称将在沉默中爆发……

  小说《教父》中有句话:一个夹公文包的律师,胜过一百个带枪的警察和一百个拿刀的黑社会。可到目前为止,联谊新天地楼内的六十多名律师,还没能让人看到这种威力。

  按理说,律师遇见官司,该跟小孩见到大块糖一样,兴奋。可最近,这些律师们,却都在躲一个官司。一个涉及到他们切身利益的官司。准确地说,是个为他们自己打的官司。

  电业拉闸,律师“没电”

  2007年12月25日,联谊新天地,二楼以上全部停电,一直持续到现在。

  本报和其他媒体,曾以《联谊新天地遭遇“电荒”》等为题,相继报道了这件事。

  这是栋写字楼。二百多家业户中,有多家商业机构,多家中介所,一个戏楼,几家会计师事务所。值得一提的是,楼内,有3家律师事务所,共有六十多名律师在这里工作。

  连续近二十天停电,给所有业户,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白天,靠接听电话办公的业户,还感觉不到什么。可对那3家律师事务所来说,简直就是灾难。因为,它们的工作,文字量大,信息查阅、传输业务多。

  电脑“趴窝”,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集体“罢工”。一切都乱套了。

  明明房间里就有打印机,可没电不能用。想打印个文件,得下楼跑挺远,找复印社花钱打印。传真机明明就在桌子上放着,可没电不干活。想接发个传真,得东联系西打听地找熟人。

  冬天黑得早。每天刚下午三点多,楼内的业户就得下班。没电,想打会儿扑克都看不清大小王,还死靠着干啥?

  夜晚,周围灯火通明。可这栋楼,从二层到七层,都漆黑一片。

  律师工作,实际上是黑白分明的。

  白天,他们要接待当事人、采证、出庭辩护。写起诉书、辩护词,分析案情、琢磨法规法理等工作,大都在夜晚加班进行。

  没电,晚上只能抱着厚厚的卷宗,回家加班了。

  没电,白天想写点儿什么,电脑是不能用了,只能重新捡起快要被遗忘的汉字。

  八仙过海各找门路

  都说活人不能让尿憋死。联谊新天地的业户们,用各自的行动,证明了这句话,确实是“真理”。

  没电就不能营业的大雁戏楼,不靠天不等地,一切靠自己。

  他们整了台柴油发电机,自己发电。至于增加的费用,只能打碎牙往肚里吞。产生的噪音、气体污染,也只能让周围的居民、业户,“默默地承受”。

  3个所的六十多名律师,更是“小鸡不撒尿,各有各的道儿”。

  有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跟一楼的某家商服达成协议,扯跟电缆,自己接电。当然,产生的电费,自然是要落到接电者头上的。

  有的,打起游击战。今天在这儿打份诉状,明天跑那儿复印个材料。听说过有“蹭饭”、“蹭烟”的,这“蹭办公室”,还真没听说过。

  还有的,在别的地方再找个房子,干脆撒丫子搬家走人。等啥时候来电,再“杀”回老家。

  当然,不是所有的业户,都能有律师们的“道行”。更多的人,都在默默地忍受,苦苦地等待。

  停电原因并不复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电业部门给联谊新天地停电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欠上个月的电费。

  电是商品,不给钱就停电,应该合情合理。

  可业户们觉得“屈”。多数人,上月的电费都交了。

业户们是交钱了,可他们没交给电业部门,而是直接交给了当时管理这栋楼的“紫荆物业公司”。结果,这个紫荆物业,没将电费交给电业。人家没收到钱,当然要给停电。

  电费钱哪儿去了?没人知道。连同电费一起消失的,还有那个紫荆物业公司。

  紫荆物业公司“杀猪不吹气??蔫退”的做法,让联谊新天地,在一段时间里,处于弃管状态。

  楼道没人扫,厕所没人洗。一栋好好的写字楼,变得又脏又乱。

  2006年11月1日,一个叫“众诚”的物业公司,接管了这栋楼的管理工作。

  停电以后,业户们首先想到的是找物业。

  新“组织”理直气壮:还没验收完毕,没有正式接管。同时,物业也没有受到供电局收费的委托,不能违规收费。

  业户去找电业部门,想自己交费。

  电业部门也有自己的充分理由:由于联谊新天地的供电设施,不符合供电局的接管条件。供电局不对用户收费,只对房屋开发商,实行总表收费。

  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六十余名律师集体沉默

  停电的事儿,到了这个地步,有个解决问题的办法:打官司。

  别的业户或许不懂,可那六十多个律师该懂。这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律师们,竟像约好了一样,都避开了这个最直接、也是他们最熟悉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没人想打这个关于自己利益的官司,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律师们,集体“失忆”,忘记了为自己维权?

  采访中,记者得到了好几种解释。

  有的律师,秉承“天塌大家死,过河有矬子”的民间“古训”,不愿做那种“炒豆大家吃,炸锅自己背”的蠢事。

  有的律师,深知这是个麻烦官司,不想趟这个浑水。

  诉讼主体都不好确立。是告原来的物业卷款不交呢,还是告电业部门有电不卖?这样的官司,一旦打起来,一时半会儿拔不出腿来。

  多数律师,害怕那个漫长的诉讼过程。

  从立案到开庭,最快也要3个月。要是中间取证过程复杂点儿,没大半年都下不来。而且,即使胜诉,执行时又不知会出什么岔头。

  给别人打官司,律师能赚钱。可打自己这个官司,无论输赢,都是赔钱买卖。一向以精明著称的律师,怎会做这种赔本的事?

  所以,沉默,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沉默的结果,可能会出现这样的笑话:某个不是律师的业户,从外面聘请律师,来为这栋楼里的律师打官司。到那时,人家让交律师费,不知楼内的律师们,会做何感想?

  孙景斌要打这个官司

  众多沉默的律师里,有一名律师宣称要在沉默中爆发。他要对电业局进行起诉。

  他就是油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景斌。

  他认为,电业部门,是国家的垄断行业,该以民生为重。

  拖欠电费的,是紫荆物业,不是业户。既然前几年业户的电费,一直通过紫荆物业,交到电业部门手里,那紫荆物业,就是接受了电业部门的委托。委托者,是否该对受委托人,有相关的监督措施?紫荆物业收了业户的电费后,玩人间蒸发,电业部门该不该负监督力度不够之责?

  电业部门强调,联谊新天地的供电设施,不符合供电局的接管条件,因此只能针对开发商实行总表供电。

  孙景斌想不明白,电业部门既然明知其供电设施不符合要求,没有通过验收,为什么连续几年了,一直还在给这栋楼供电?

  难道,总表供电,就能让楼内的供电设施达标?

  孙景斌说:“如果电业部门当初就严把供电验收关,让我们知道这栋楼的供电设施不合格,我们就不会在这儿买房子了。”

  现在,他正在联系业户,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他将代表业主委员会,用法律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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