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院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发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正在审...
·
中纪委:严禁利用职务获取内...
·
民政部正加紧起草慈善法 捐...
·
最高法提请修改行政诉讼法
·
国务院:严打合谋涨价 停供...
·
发改委启动临时价格干预 范...
·
权威专家表示:国资法草案最...
·
中大恒基原老总涉恶被捕 曾...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
·
最高法已做好出台实施《物权...
·
最高法院确定审理死刑案件基...
·
最高法确定2007年法官职...
·
最高法:各级法院审案时要统...
·
法官自由裁量权不能滥用
·
最高法院副院长:要大量减少...
·
全国首例:广西法官全身伤痕...
·
最高人民法院将完善缓减免交...
更多公检法司动态>>
— 新法速递 ———————
■
·
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
·
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厦门市出租户代收代缴公用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办公...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
·
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探索与实践
·
行政机构设置程序研究
·
从比较侵权法角度论患者的知情同意
·
信赖保护理论及其研究述评
·
违反信息义务致损的民事救济――从德国法与英美法之比较展开讨论
·
论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试论“出罪”
·
海外证券信用交易规制的比较研究及其启示
·
刑法思维的属性研究
·
美国贸易法对中美贸易关系的影响
更多理论文章>>
南京“海选”首批人民陪审员 动员市民应征
来源:东方早报
2008年01月21日 10时1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
陪审员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在历经两个月的前期宣传、报名、面试及复试之后,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海选”人民陪审员进入“收官”阶段――首批来自各阶层的20位陪审员名单已出炉,并将于近期向社会公示。今年2月,待该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正式任命后,国内首批“海选”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即可走马上任。
“海选”属于体制内的创新
“‘海选’是媒体形象的说法,我们原来称‘普选’。”下关区法院副院长邓向东一语点破了该做法的法律依据――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规定:“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
尽管上述规定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列为陪审员产生的两种途径,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此之前,我国法院系统几乎所有的陪审员都来自于“组织推荐”,这也带来了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
今年年初,恰逢下关区人大、政协换届之时,法院老一届陪审员也即将到期。下关法院借此契机,对以往陪审员“组织推荐”的产生方式进行革新。
南京市下关区法院院长许小真介绍,2007年11月初,下关区法院决定公开选拔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并在南京市所有社区内张贴公告。到11月30日报名截止日,有300多名市民报名。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达154名。12月20日,下关区法院党组成员及部分审委会委员组成两个考核小组,对154人进行了第一轮面试,筛选60人进入复试。
事实上,此次下关法院实际上要选聘30名陪审员,但只面向社会“海选”20名,另外10个名额则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
形成知识及视角上的互补
现年38岁的华峰已通过多轮考核,有望进入最终的20人大名单,他是南京市中医院的医生。在谈起自己“过关斩将”的诸多原因时,华峰认为,其医学人员的专业背景可能是重要原因。另外一个顺利通过“海选”的胡静则是江苏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造价师,其大学时学习的是土木工程。法院有关人士透露,其专业及工作背景也是其优势之一。
当前,随着医疗纠纷、建筑工程、审计统计等大量专业化诉讼案件的大量增加,“审判的专业化”也成为法院需要面对的一大难题。据介绍,对于某些专业领域的知识,法官可能并不是太了解,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具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和具有法律知识的法官,则会形成知识、视角上的互补。
引入“鲶鱼”激活内外环境
自去年4月1日,新诉讼交费办法实施后,由于案件诉讼费用的大幅降低,各基层法院的立案数量短期剧增,审判人手紧张的态势愈演愈烈。在现有编制人员难以突破的前提下,惟有“让陪审员真正用起来”方可解决“案多人少”的困境。
南京下关区法院调研室主任肖朝晖说,由于参选者系自愿报名,其一旦入选,工作热情较高,且在报名之初,法院即会告知担任陪审员的工作,必须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做保障。
南京市首批“海选”出的人民陪审员主要来自三方面,即离退休人员,有固定职业、学历较高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毕业不久的法律系学生。其中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0%左右,年龄最大者75岁,最小的23岁,40岁以下的占52%。
“这将会产生一种‘鲶鱼效应’,”江苏省社科院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专家叶克林说,“‘海选’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对法官可以起到一种监督,并激活法院及法官的工作激情和责任心。”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余杭法院“六大手段”为农民工追薪
·
广东省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
·
肖扬:通过审判实践弘扬法治精神彰显公平正义
·
新疆兵团监狱工作会:全面实现“四无”目标
·
南京“海选”人民陪审员 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0%
·
农民也能坐堂问案 郑州法院选陪审员将放宽学历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尝试创新执行机制 四类案件由陪审员参与执...
·
临沂:陪审员2年参审五千案服判息诉率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