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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最大限度预防减少重新犯罪
来源:法制日报 柴黎
2008年01月24日 10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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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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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21日在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暨调查摸底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据悉,2007年初,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公安部等联合部署开展了对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活动。经过近十个月的调查摸底,初步摸清了2004年至2006年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衔接、帮教、就业的总体情况,从中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陈冀平指出,刑释解教人员经过教育改造,回归社会后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都有一系列的困难和不适应,面临着是进一步还是退一步的两难选择,这时最需要组织和身边的人伸出温暖的手,拉一把,送一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从保一方平安、促和谐稳定的高度,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角度,安排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逐步建立由政府出资的过渡性安置企业,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让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有安身就业处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和综治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帮扶教育到位。对刑释解教人员要分门别类,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教育。各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建立基础性台账,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逐一登记,用好信息管理软件,做到情况清、数据准、去向明。要充分利用好考核评比机制,把安置帮教工作与平安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开拓思路,充分发挥社会群众团体和组织的积极作用,联络社会爱心人士和慈善组织,多渠道筹集安置帮教经费,发挥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特长,丰富和发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模式。
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做了工作报告。郝赤勇要求,监狱、劳教所要把劳动改造与劳动技能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各省(市、区)司法厅(局)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要率先在省会城市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培训中心,专门接收“三无”刑释解教人员。要把刑释解教人员列入当地就业困难人员,使他们获得政府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要做好城镇刑释解教人员和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登记,使他们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免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服务及职业技能鉴定。要贯彻落实国家对吸收、接纳刑释解教等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企业作为安置基地,努力创办以第三产业为主的经济实体,扩大过渡性安置能力。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刑释解教人员,要落实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的照顾、并连续三年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要依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对有特殊困难的人员给予生活补贴。
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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