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律评论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上报国务院...
·
中国能源法草案有望于今年提...
·
北京即将公布临时价格干预细...
·
国务院原则通过残疾人保障法...
·
发改委建议5年内取消户口制...
·
首部营养条例已起草 营养立...
·
最高法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
13部门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
— 本周法律评论热点 ———
■
·
新京报:高中生嫖娼后举报:...
·
辩冤白谤的机制
·
20余女教师被令作陪,“陪...
·
中国法院网:“撞伤不如撞死...
·
红网:7旬女贪受审撕裂多少...
·
四川新闻网:杨代莉案告破,...
·
华商报:法官也上访,还怎么...
·
四川在线:两个县委书记丢官...
更多法律评论动态>>
— 新法速递 ———————
■
·
济南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法
·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
·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技...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
·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
·
江苏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评最高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庭试点改革
·
要用生命权至上理念来理解医疗法规――“孕妇死亡”事件留给我们的启示
·
间接持有制中跨国证券交易的冲突规则
·
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司法裁判困境及若干解决思路
·
论民事执行中债务人财产的发现
·
夫妻财产归属之法律适用
·
超越部门利益才谈得上依法行政――从考驾照必须上“驾校”培训的规定说起
·
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调整――解读《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的规制
·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
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的两个问题
更多理论文章>>
许霆恶意取款案:检控方的责任值得追问
来源:新京报 王琳
2008年01月28日 10时0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
恶意取款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魔鬼都在细节中。在法庭上,细节决定罪与罚。于公众舆论上持续发热的许霆涉嫌盗窃一案,本已“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在新闻媒体追踪之下,争议早已超出了许霆的罪与非罪,银行、维护商的过错与责任被网友反复提出。近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就公开对记者称,“将让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一下银行内部是否有失职渎职的行为”。(《广州日报》1月22日)
之所以要调查银行在此事件中有无失职,除了要“体现法律的公平”,更重要的理由在于,银行本来就是这起“ATM系统出错致储户恶意取款”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只是,作为当事方的广州商业银行在这起事件中刻意保持低调,因而舆论的焦点一直集于“公诉机关诉许霆盗窃金融机构案”上了。
在这起公诉案件中,与许霆并列为诉讼两造的,并非广州商业银行,而是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犯罪通常被看作是“一个人对抗整个国家”的行动,因此,必须由国家———而不是由具体的被害人———来检控罪犯,打击违法,追寻正义。换言之,是检察机关———而不是银行———认为许霆的行为已构成犯罪需要提交法院审判。还是检察机关认为许霆的犯罪行为应判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才提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而不是某个区法院———来审判。
在理论上,公诉权只是诉讼的发动者,而非决定者。所以,许霆被处以无期徒刑的判决一出,作为决定者的法院遭受质疑,却几乎没有看到对检控方的追问。留意过国际新闻的读者都会有这样的印象,在西方国家,直接面对舆论的公职人员多为检察官而非法官。
法官应独立于舆论依法裁判,这是司法自有的意涵所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虽然也是对检察官的要求,但当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检察官被公众质疑时,就应该公开说明其检控或不检控的法律依据何在。张检察长公开指示广州检方去“了解”一下银行内部有无失职,这对于“ATM系统出错致储户恶意取款”而言,是一个好的信号。它或许意味着,检方终于认识到就此事件而言,该落入调查视野的并非独有许霆一人。
确切地说,在“ATM系统出错致储户恶意取款”事件中有三个关键的当事人:ATM维护商、银行、许霆。设备维护商与银行之间是合同关系,银行与许霆之间也是合同关系。维护商与许霆之间本没有关系,因维护商维护不当致ATM故障,才使许霆“恶意取款”成功。其结果是,维护商广电运通公司向广州商业银行作了全额赔付。许霆在逃亡途中曾表示愿意归还恶意取走的款项却被银行方面拒绝。(《新快报》2007年12月25日)显然,银行方面用民事途径解决了它与设备维护商之间的纠纷,却又希望借助于刑事司法途径来解决它与储户之间一个虚无的“纠纷”———广州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坚称“我们银行在此事件中并无损失。”对于许霆,银行的态度则是:侦控机关既已介入,就由国家处理好了。
这是一个奇特的“犯罪”———被害人(银行)说自己没有损失,有过错的第三人(设备维护商)已经承担民事责任则无意向侵权人(许霆)追偿,侵权人却不得不背负一个“盗窃金融机构”的罪名。难道这是一个无被害人的犯罪?
许霆案重审之前,也许这些细节都应由检方来重新予以细细考量。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壁虎”大盗天津落网 与120余起案件指纹一致
·
我慈善事业遭遇透明度尴尬 专家呼吁单独立法
·
我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确保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
·
国务院督查组赴各地检查市场供应情况
·
许霆恶意取款被判无期续:法院驳回取保候审申请
·
恶意取款者被判无期续:检方将查银行是否失职
·
恶意取款案发回重审 许霆有望获保释回家过年
·
许霆恶意取款案裁定书下达 将发回广州中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