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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不赢官司不要钱:“农民工律师”底气何来
      来源:半月谈  张军 秦亚洲   2008年01月28日 17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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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律师”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他们原本就是农民工,但是在自身维权、帮助亲友维权过程中,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和维权技巧,通过低廉的收费和有效的维权,在农民工中积累了一定的声誉和信用,逐步成为职业维权人。他们普遍实行“风险代理”,承诺“打不赢官司不要钱”。由于没有律师资格证,他们在法庭上只能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出现,打赢后按一定比例收取报酬。珠三角农民工亲切地称他们为“农民工律师”。

  “打不赢官司绝对不要钱!”

  “打不赢官司绝对不要钱!”在珠三角专门从事农民工维权的张有合对半月谈记者说,“我代理80多起针对劳动部门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政诉讼案件,还没有输过一起。”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张有合,是四川渠县农民。2000年,被供职多年的企业无故辞退,张有合花2500元聘请律师打官司,没想到律师被企业收买,官司一审败诉。后来张有合去深圳市司法局上访,一位老同志给他一本劳动法,要他学会依法维权。二审时,张有合对照劳动法生搬硬套,竟然打赢了官司。此后,张有合逐渐走上了为农民工打官司的职业道路。

  张有合只是“农民工律师”群体的一个缩影。在珠三角工商部门注册“万事解劳动争议咨询服务所”的四川大竹县农民朱兴银说:“我打劳动争议官司的水平比有些专业律师还要高,找我打官司的人太多了,忙都忙不过来。”目前朱兴银已代理了600多起官司,累计为农民工讨回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伤补助金等超过100万元。

  据记者调查,除了走登记注册一途,有些“农民工律师”选择投奔律师事务所或某执业律师名下,以律师助理名义开展业务,还有的干脆什么手续也不办,就靠老乡或客户的口碑接活。

  由于承揽劳动争议官司的数量和输赢与个人收入挂钩,这些职业维权人士打起了“游击战”,哪里有劳动争议发生,他们就出现在哪里,帮农民工出主意、想办法,提供咨询。有些“农民工律师”还印制卡片向农民工散发,告知哪些企业行为是侵权行为,通过法律渠道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等等。

  农民工欢迎,企业主头痛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农民工律师”在代理官司时,对每宗案件要预收代理费50元~1000元作为交通费、材料费等前期支出,待到农民工打赢官司拿到现金后,再按事先约定比例提取报酬,最高不超过农民工所得现金总额的6%。如果输了官司,所有的预收费用都要退还给农民工。由于不需要承担风险,这种代理方式深受农民工欢迎。

  朱兴银说,最忙的时候他一天要开3个庭,目前找他接洽、准备进入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有300多件。在朱兴银的服务所,记者注意到,不到2个小时就来了4批找他代理官司的农民工。

  “农民工律师”的出现使得农民工主动依法维权的意识大大增强。在珠三角地区,一些农民工主动向“农民工律师”反映企业违规违法行为,以方便后者及时汇总各种证据,向劳动部门举报。按当地有关规定,企业超时加班一经查实,劳动部门可按每人每小时200元标准对其处以罚款。2005年4月,深圳一家电器厂迫使500多名员工超时加班。这一事件被“农民工律师”举报后,当地劳动部门最初决定对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因其整改到位,最后罚款2万元。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杨知义说,职业维权群体的出现使劳动者对企业违法用工投诉量明显上升,劳动部门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也得到强化,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违法成本,迫使他们守法经营。

  “正规军”缺席必然产生“游击队”

  珠三角“农民工律师”群体兴起的背后,是农民工维权代价的高昂以及执业律师的缺席。

  来自湖南岳阳的李四军是深圳市一家五金模具厂的工人。2007年,李四军因工负伤,但每次找老板时总是被推脱。“找政府没人管,给媒体打电话又说没有新闻价值,正规律师又请不起,我只好找‘农民工律师’。”李四军对半月谈记者说。

  据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统计,农民工讨薪案件实行“一裁两审”制,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农民工走完一起案件所有程序,至少需要直接支付各种费用920元,至少耗时11天~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元~1050元。工伤案件的处理程序更为复杂。一起工伤案件,农民工走完所有程序一般需要1286天(约3年半),如果用人单位设置障碍,维权时间可能长达1932天(约5年多)。

  另外,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缺席,也为“农民工律师”提供了生存壮大的土壤。由于成本高收益低,越是名牌的律师越不愿接手劳动争议案件。据说,某经济发达城市的律师协会曾向当地司法局建议,希望全部退出“耗时不见利”的劳动争议案件代理。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局副局长许进说,宝安区外来务工人员500多万人,大小企业6万多家,而专业律师不足400名。“正规军”缺席必然产生“游击队”。

  四川达州市农民田德伟说:“农民工自己维权成本太高,一个官司往往要缠上一年多时间,有时打官司赢的钱还不够成本花费。现在委托‘农民工律师’全权代理,省时又省钱。”

  利大?弊大?“农民工律师”引发争议

  珠三角“农民工律师”普遍认为,他们为珠三角17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一条省时、省钱、便捷的法律服务途径,引导他们走依法维权之路,因而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功臣”。“农民工律师”秦海峡、张学武告诉记者,他们帮助农民工打官司,既改变了劳动监察人员长期“被动监察”的局面,督促他们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也给违法用工企业施加了强大的社会压力。在深圳,企业违法用工行为减少、劳动者权益不断得到改善,这与“农民工律师”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是分不开的。

  但是,珠三角地区的一些法院和劳动部门则认为,“农民工律师”实际上就是“黑律师”,他们挑动劳动者提起诉讼,干扰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和生产秩序,影响了投资环境。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局副局长许进说,目前在宝安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劳动争议咨询服务机构就有23家。这些民间维权机构在2006年针对区劳动局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就有260多起,使得劳动部门疲于应付。宝安区一些法官认为,审理这些案件消耗大量精力,对解决农民工经济权益没有太大作用,受益的只有“黑律师”,他们为了谋取代理费不停“兴讼”。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冯健说,职业维权群体虽然降低了农民工维权成本,但却增加了社会成本和司法成本,由于“农民工律师”的介入,以往很容易达成调解的案件现在难以调解,劳资纠纷久拖不决并不断升级恶化,不利于真正保护农民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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