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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明确廉租房申请资格:须同时具备四条件
      来源:新华网  岳德亮   2008年01月29日 08时5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土地房产 
 “廉租房”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杭州市政府日前正式发布实施《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这四个条件是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范围内的申请家庭持有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证明;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申请家庭持有民政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申请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2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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