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检察院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劳动保障部:抓紧完善劳动争...
·大法官制度推动法治化进程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上报国务院...
·中国能源法草案有望于今年提...
·北京即将公布临时价格干预细...
·国务院原则通过残疾人保障法...
·发改委建议5年内取消户口制...
·首部营养条例已起草 营养立...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最高检察院发布刑事赔偿新标...
·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建立干...
·最高检察院提出:轻微刑事案...
·云南省检察机关宽严相济处理...
·黑龙江省检察院加强领导干部...
·山东即墨市检察院:专题研讨...
·一名检察官的办案札记:我放...
·最高检察院今年将重点完善五...
 
 — 新法速递 ———————
·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
·重庆市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
·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
·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使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济南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法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湖北襄樊:多方探索公益诉讼途径
      来源:检察日报  郭清君 袁明 严丽 方正国   2008年01月29日 09时5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检察业务 
 “公益诉讼”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2007年以来,湖北省襄樊市检察机关通过加强与法院、国资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多方探索开展公益诉讼的途径。截至目前,该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共成功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类)案件3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实践基础上,襄樊市检察院根据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经验和做法,制定了比较详细的《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暂行办法》,以指导该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襄樊市检察院下属老河口市检察院在审查朱占胜等人盗窃电信公司通讯电缆一案时,发现通信部门没有对被告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遂代表国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4名被告人赔偿其盗割电缆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1.8万余元,法院判决予以支持;南漳县检察院根据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的方式,通过与同级法院的交流和沟通,就公益诉讼工作与法院形成了会议纪要,明确检察机关对于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重大民事、行政案件,有权代表国家提起诉讼或支持起诉。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川渝黔明确铁路与地方互涉职务犯罪管辖权
·成都铁检出台举措确保春运安全
·北京:检察机关将对“涉奥案件”将统一办理
·山东检察机关查处县处级以上官员800余人
·法律需求增多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有望获立法支持
·贵州省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判决 “官告民”胜诉
·江西省检察院与省高法决定3类案件“试水”公益诉讼
·北大教授陈瑞华呼吁:大律师应多代理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