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地方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证券无纸化立法提上议程 专...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已...
·
公务员奖励规定已制定完成 ...
·
彩票法有望出台 《彩票管理...
·
约20件法规修改列入立法计...
·
最高人民法院解读办理毒品犯...
·
劳动保障部:抓紧完善劳动争...
·
大法官制度推动法治化进程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
·
深圳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
·
北京下发《关于规范境外机构...
·
深立法保障妇女权益:离婚无...
·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
·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
·
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
·
河北唐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
南宁市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
更多立法动态动态>>
— 新法速递 ———————
■
·
哈尔滨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
·
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
·
上海市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
·
海域使用论证管理规定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
·
黑龙江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
·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评最高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庭试点改革
·
要用生命权至上理念来理解医疗法规――“孕妇死亡”事件留给我们的启示
·
间接持有制中跨国证券交易的冲突规则
·
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司法裁判困境及若干解决思路
·
论民事执行中债务人财产的发现
·
夫妻财产归属之法律适用
·
超越部门利益才谈得上依法行政――从考驾照必须上“驾校”培训的规定说起
·
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调整――解读《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的规制
·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
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的两个问题
更多理论文章>>
山西大同为公共视频监控“立法”防泄密
来源:大同晚报 水复
2008年01月31日 17时4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
公共视频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提高处突应变能力 防范泄密侵犯隐私
日前,《大同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根据该《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建设和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必须在确保公共安全的同时,依法履行保守国家和商业机密、保护公民隐私的义务。否则,将受到严肃查处。
记者30日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目前,大同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已具规模,市区党政机关、金融、电信、商场、超市各单位,共安装信息采集设施4800余个,为推护全市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长期以来无法可依,不少单位在建设、使用、管理监控系统过程中弊端众多。除了缺乏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影响了整体效能的发挥外,有的还因管理混乱,极易发生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和泄露国家秘密及商业机密现象。
此次出台的《办法》共分五章33条,内容涉及建设规划、运用管理、法律责任各个方面,其目的就是要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实现资源共享。按照《办法》规定,今后党政机关、新闻单位、文物景区、科研机构、城市干道、机场车站、隧道桥梁、市政设施及大型商业娱乐等公共场所,都要依法建设视频监控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其监控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投用。凡未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办法》规定,视频监控系统要全天候不间断运行,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不得减少信息采集设施数量,且相关数据资料必须保存15天以上。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时,政府有关部门查看调取、复制图像信息资料,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为确保公民隐私权不受侵犯,凡卫生间、更衣室、浴室、旅馆客房、学生(员工)宿舍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一律严禁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凡违反本《办法》建设和使用监控系统的,将由公安机关区别不同情况给予2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触犯刑律者,予以依法惩处。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澳大利亚一名老人中大奖不能兑 打官司争奖金
·
河北两律师诉请禁映《色.戒》
·
青岛:年付两千可雇私人律师
·
美国:“六胞胎”谎言换来4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