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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以后再犯怎么办?
      来源:新华网  谭浩俊   2008年02月01日 15时2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财税审计 
 “审计整改”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国家审计署网站公布“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结果”公告。截至2007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1.95亿元。(1月31日《京华时报》)

  从上世纪80年代的财务大检查到现在的财政财务审计,有一个共性的问题,那就是年年查、年年审、年年整改、年年问题不断。一些地方和企业财务检查与审计工作,似乎陷入了审计(检查)、整改、再犯的怪圈。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过去的财务大检查还是现在的审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都是给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作为处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所谓的整改到位,也只是检查者与被检查者之间的事,到底有没有整改到位,外界并不知情。有些部门对外发布的所谓整改到位的信息,正确与否,外界也不知情。但是如果真的整改到位,再次检查时,就应该不会出现这些问题了。

  假如通过媒体对外公布,由社会与群众判断、评价、监督单位与企业的整改情况,是否效果更好呢?假如再次检查时,把查出来的问题与上一次检查的结果对照一下,如果整改以后的问题再犯,就予以严处,并严厉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那么,屡查屡犯的问题是否可以得到较大改变呢?

  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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