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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院长能否向社会公开手机号?
      来源:新华网  杨涛   2008年02月01日 15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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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号”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这是我的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号码,你们发现法院工作存在问题或有好的建议,可随时和我联系,我会给大家一个负责任的答复。”在1月29日召开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上,新当选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张立勇首次在法院系统公开露面,当场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号码写成纸条,发给在场的每一位监督员。(《法制日报》1月30日)

  一般来说,官至县处级以上,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就成了“国家秘密”,不要说通过“114”或者社会公开的电话号码簿查找不到,甚至连一般机关单位的电话号码本也难以查到。所以,张院长公布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号码,才会成为“新闻”。

  但略感遗憾的是,张院长仅仅是将号码给了省高院聘请的廉政监督员,并没有在公开场合向公众公布或者向媒体公布,也就是说这种公布还是小范围的公布。这样的结果是,对于这些廉政监督员来说,他们掌握了院长的电话号码,对于法院的不正之风,可以直接“通天”,电话打到院长那里,直接反映情况;但对于社会上广大有冤难伸或者三番五次招致法院人员推诿的民众来说,他们仍然无法将电话打到院长那里,仍然没有更有效的救济渠道。

  这种在小范围内公布电话号码的做法,比起陕西省咸阳市有关方面公布电话号码的力度来讲,要小得多。

  据媒体报道,陕西省咸阳市在2006年推出了一项政务公开新举措,包括市委书记、市长等9位市委常委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都被公布在网上,以方便群众提出各种建议和进行监督。也就是说,咸阳市乃至全国公众,都能知道市委书记等主要领导的电话号码,在没有其他办法而需要直接找书记、市长帮助时,可以直接拨打他们的电话反映情况。

  也许有人会担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向社会公布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号码,那么,群众一有事情动不动就打领导的电话,这样领导每天不就有接不完的电话,不胜其烦吗?

  其实,这个担心在咸阳市公布主要领导的电话号码前,就有人提出过。咸阳市长千军昌说,“在刚开始的时候,有个别同志是有些不太理解,担心这样会不胜其烦,会干扰正常的工作和休息,甚至还担心会有骚扰电话。但真正推行开以后,才发现这些顾虑其实是完全不必要的。群众的电话大都是很善意的,主要是提些建议、意见,或者反映问题,极少有恶意骚扰的,而且更多的人是发短信,不会影响到工作。休息时间也很少有人打电话或者发短信,足见老百姓是很理解、体谅我们的,这一点很让我感动,也更加坚定了我们把这项措施持续地、长久地推行下去的信心。”这说明,群众会乱打电话的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即使是群众的电话比较多,领导忙不过来,那么也不妨公布一部专门的办公电话,领导干部在每周专门抽出时间来接听群众的电话,直接听取民生民意。毕竟,如今向社会公布的“市长热线”等电话,大多是由专门工作人员接听,这种效果比领导直接接听差多了。

  领导干部的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号码何时不再是“国家秘密”,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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