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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民事案件要防止“官了民不了,案了事不了”
      来源:中新网   2008年02月03日 10时25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民法民诉 
 “民事案件”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最新一期《求是》杂志上撰文指出,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对立情绪较强、涉及面较广的民事案件,要多做调解工作,防止“官了民不了,案了事不了”。

  文章指出,人民法院必须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全面加强审判与执行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紧紧围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文章称,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判决与调解是处理民事案件的两种主要方式,都是为了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为了正确处理判决与调解的关系,我们在总结多年审判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十六字原则。实践表明,在审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中,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是非分明、法律关系明确,就应当及时判决,了结争端;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对立情绪较强、涉及面较广的民事案件,要多做调解工作,防止“官了民不了,案了事不了”。

 文章指出,刑事审判要坚持“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要求,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逐步完善量刑平衡机制,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审判要切实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推进管辖制度改革,规范撤诉行为,善于调动和发挥行政救济程序的职能作用,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要充分利用实施民诉法修改决定的契机,积极参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确保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文章强调,要把法官队伍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采取措施,有效解决抓教育浮皮潦草、抓管理一团和气、抓监督蜻蜓点水的弊端。进一步提高法官遴选质量,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增编补员工作。高度重视法官司法廉政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并使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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