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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推出“阳光检察计划”
      来源:检察日报  杨建伟 白树文   2008年02月03日 10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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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检察”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新年伊始,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向社会推出了“阳光检察计划”,在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建立起一个群众参与型的监督平台,以“公开、公正”的执法理念和“阳光、透明”的执法方式,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作为“阳光检察计划”的第一步,该院于日前专门邀请了该市市委宣传部及中央、省、市三级新闻媒体的记者,召开座谈会,对今年的检察工作计划进行了全面披露,将检察工作的有关部署预先公告,使社会监督更加具体化,更有针对性。该院检察长刘命信指出,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建立人大代表经常性联系机制,推行电子检务公开,完善绩效考核体系,设立办案过程控制平台和案件信息发布平台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促进“阳光检察计划”落到实处,使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不断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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