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律师特别关注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司...
·社保立法有“短腿” 今年立...
·佛山20多个烟花仓库爆炸 ...
·国务院公布施行《土地调查条...
·2007年证券市场十大案件...
·我国银行业存款保险条例和破...
·涉及非法证券类刑事案明显增...
·全国法院将建立案件质量评估...
 — 本周律师特别关注热点 ———
·希望“失业”的女律师
·“马克东诈骗案”震动律师界...
·中国律师风云榜
·新律师法——控辩双方关系逐...
·上海首份青年律师生存状态调...
·涉嫌诈骗毒枭 代理孙志刚案...
·最年轻“东方大律师”点评青...
·中华律师协会表示会关注马克...
 
 — 新法速递 ———————
·辽宁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
·《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灾后恢...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成都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
·浙江省气象条例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律师称傍上汽车票1元保险形同虚设
      来源:辽一网   2008年02月15日 16时5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金融保险 
 “意外伤害”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继2006年挑战“高价航意险”、2007年挑战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之后,律师李滨又以其在购买车票时被强制投保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为由,起诉中国人寿(41.28,0.20,0.49%,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要求返还1元保险费并支付9999元惩罚性赔偿金。这一案件将于下周一公开开庭审理。

  2007年11月11日,李滨因到天津出差而购买客票,客运站在票款之外多收了1元钱,并出具了一张国寿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和收据。后来李滨阅读发现,该保险凭证上没有记载李滨姓名年龄等任何身份资料,没有保险公司的公章、地址等信息,也没有保险有效时间段、保险条款等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李滨认为,在购票时并没有任何购买保险的意思表示,双方也没有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过程,保险公司利用运输企业的强势力量强制性捆绑销售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违反了自愿原则,保险公司也没有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说明。同时,作为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没有征求被保险人的任何意见,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另外,因法律强制客运经营者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公司不会重复赔偿,故该保险中有关3000元的医疗保险责任形同虚设。

  李滨表示,该保险合同未经双方同时认可,并未成立,并且作为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李滨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该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并不留取乘客身份信息,具有欺诈的主观恶意。有关3000元医疗险的约定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因此,李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确立的惩罚性赔偿的司法原则及保险出险具有偶然性的特点,要求保险公司退还1元保险费并支付9999元惩罚性赔偿金。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我国银行业存款保险条例和破产条例箭已上弦
·黑龙江:九种行为被界定为逃废银行债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厦门将出台《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哈尔滨:农民工受到意外伤害最高可获10万赔偿
·保监会官员首次就《铁路旅客意外伤害条例》表态
·《杭州市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