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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网络环境急需立法保障
来源:天山网 刘 鹏
2008年02月18日 14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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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信息产业
“
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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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色情淫秽节目的“黑网站”被发现后将列入“黑名单”,电信部门对其进行关闭,各基础运营企业和互联网接入单位不得再为其提供接入。1月至9月,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在全国开展,要在各网站推广论坛版主、吧主和聊天室主持人实名制,搜索引擎服务商也将被限期封堵过滤色情内容。(据2月17日《重庆晚报》)
当网络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网络不文明现象毒害人们(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事实越来明显的情况下,公安部决定加大治理力度,开展全面整顿,要求各网站全部删除偷拍走光栏目等,这一行动让人觉得振奋。
不得不承认,网络“黄毒”有着不孔不入的趋势。只要你上互联网,就不可避免地会被其骚扰和毒害。各种色情广告和信息,充斥着各大大小小的网站、论坛、聊天室,以及QQ、SMN等实时通讯系统。这些广告和信息,无不用尽极其煽情和诱惑的文字和图片,一番番、一轮轮地轰炸网民(特别是自我控制能力差的孩子未成年人)的自制力,挑战人们的道德底线和国家的法律规定。
当然,网民有义务自觉抵制色情、暴力等网络“毒瘤”,但因为网络的虚拟性,一些网站和运营商对私体利益的无节制追求等原因,再加上少数网民对低级趣味信息的趋之若鹜,使得网络环境变得异常地复杂。即使是做为常人,在人为发布、网络病毒等原因的影响下,有时候也会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中招。
在这种全民自觉抵制有些不现实、网络病毒有时竟然超过网络技术的发展的情况下,规范和管理网络、净化网络环境的重任,就落到了我们政府的公安机关和相关管理部门身上。
首先要做好的是有法可依。近些年来,网络的发展和普及突飞猛进,而与此相关的,对网络信息和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跟进却相对滞后。许多网络行为,从实质上来说,已经超出了法律所规定的范畴,但要说其违法,却又找不到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说一对一视频裸聊等。所以说,目前的当务之急,就是加强网络方面的立法,立争让一切网络行为都有相关的法律来约束
其次,要加强管理和规范,开发新的程序和管理系统,实时地对一些不法网站和发布色情、暴力信息的实体(个人或单位)进行长效监督和控制,依法采用经济重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手段,对违法者行为做到露头就打。
网络“黄毒”已经在网络中流毒至深,所以我们的打击任务是艰巨的,规范工作也是系统的、长期的,不能单单期望以一两次整治达到净化网络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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